第二节 重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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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的建设
1986年9月20日,县委印发《关于村级整党工作的安排意见》。要求这次村级整党,从9
月中旬开始,到翌年1月中旬结束。参加这批整党的有20个乡(镇)的815个农村党支部
和73个教师总支、支部,1.8万名党员。主要内容:一、深入进行形势教育,提高广大党
员对发展商品经济的认识;二、深入进行党性教育,努力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三、
严肃认真处理极少数犯有严重错误的党员,纯洁党的组织;四、搞好党的组织整顿,加
强村支部班子建设。 1987年2月24日,县委制定《关于深入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教育的意
见》。要求充分认识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方针政策和
部署办事;对党员进行一次深刻的思想教育;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加强反对
资产阶级自由化斗争的领导。 4月24日,县委印发《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的意见》。对党
内监督的任务、 内容、主要方法和职责作出规定,为搞好党内监督提供了依据和保证。
1988年7月29日, 县委作出《关于党政机关要廉洁的几项规定》,要求党政机关干部自
觉做到秉公尽责,不以权谋私;严守纪律,不贪赃枉法;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做人
民公仆, 不搞特殊化。1989年4月,县委制定《关于从党政群机关选派年轻干部到基层
任职锻炼的决定》;对下派干部挂职范围、挂职去向及职务安排等作出规定。7月26日,
县委制定《加强廉政建设,抓好十件实事的暂行规定》,对查处干部贪污受贿、官僚主
义、公款请客送礼、滥买小汽车、超标准建房、乱集资、乱摊派等问题作出规定。
1990年5月, 县委决定从1990年开始,在全县实行党务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层层
签订党务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百分制考核;制定分项管理具体目标和考核实施细则,
按照责任书分级考核;把党务目标管理考核结果同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
考核结果,一并纳入年终岗位责任制评比,作为组织部门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
要内容。1994年11月16日,市委印发《关于对农村基层组织党建工作实行动态化管理的
意见》。对农村基层组织党建工作实行动态化管理的必要性、具体操作程序、组织领导
等工作提出意见。
1995年12月22日,市委制定《关于今冬明春在市、乡(镇)党政机关集中进行思想、作
风、纪律三整顿的实施意见》。要求集中解决好敬业奉献、工作作风、组织纪律和廉洁
勤政四方面问题。通过“三整顿”,建立良好的机关作风,全面提高党员干部队伍的政
治素质。1996年2月1日,市委制定《关于机关党的支部工作若干规定》,对机关党的支
部的职责和任务、组织设置、书记、委员和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支部的工作制度和自
身建设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 3月30日,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委建设的意
见》 ,对加强乡镇党委建设提出了具体措施。7月18日,市委制定《章丘市党政机关管
理暂行规定》,对党政机关在工作纪律、干部管理、廉洁勤政、强化监督等方面做出规
定。12月13日,市委印发《关于今冬明春在全市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的意见》,
对活动的教育内容、解决的重点问题、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作出具体安排部署。1997
年1月10日, 市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进行思想、工作、作风整顿的意见》,确
定用一个月的时间, 分三个阶段,在全市党政机关集中进行一次思想、工作、作风整
顿。 1月15日,市委制定《章丘市党政机关全方位目标管理考核奖惩暂行办法》,对全
方位目标的制定和分解、 考核的方法、内容、程序及考核结果的使用做出规定。5月19
日,市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内监督机制的暂行办法》,通过党委内部的监督、
上下级之间的监督、 纪检机关的监督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建立完善党内监督机制。7月
15日, 市委印发《关于完善新一轮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意见》,确定从7月中旬开始到国
庆节前, 分五个阶段,完成新一轮土地承包责任制工作。8月19日,市委印发《关于在
全市党政机关开展“察民情、办实事、爱民为民服务”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党
政机关通过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1998年3月3日,市委制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村党支部和乡镇党委的建设作出
具体部署。
2000年2月15日, 市委布置在市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中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
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活动。活动从2月中旬开始到5月初结束,分思想发动,
学习提高;听取意见,自我剖析;交流思想,开展批评;认真整改,巩固成果四步进行,
着重解决市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理想信念、全局观念和中心意识、党的宗旨、执行
党的民主集中制、 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七个方面存在的问题。5月15日,市委印发《关
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意见》,确定从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贯彻
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提高决策水平;树立民本思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健全完善调
查研究、联系基层和群众制度;压缩会议、文件、减少应酬性活动;扎实干事,狠抓工
作落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勤政为民形象7个方面转变工作作风抓好工作落实。7
月10日,市委印发《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活动的意见》,
主要对全市人民进行改革开放20年来伟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艰苦创
业教育和新的任务与目标教育。2001年1月2日,市委召开“三讲”教育“回头看”情况
通报会。 向全市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任务。11月6日,全市村级“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召开,学习贯彻省、济南市村级“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安排部署全市村级学习教育活动工作任务。11月16日,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会
议召开,学习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和省委七届七次全会、济南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
神, 研究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问题。2002年2月27日至28日,全市三级干部会议
召开。确定2002年全市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
导,以抢抓机遇、注重实效、加快发展为主题,以产业创新、制度创新、环境创新和管
理创新为总抓手,紧紧抓住入世契机,继续实施“工业强市、科教兴市、依法治市、城
镇带动”四大战略,加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团结带领全市人民
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实现超常规、大跨度发展,把改革和建
设的各项事业继续推向前进。2004年7月9日,中共章丘市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
审议通过了中共章丘市委《关于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决定》。2005年1月8
日,中共章丘市十届五次全委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中共章丘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确定2005年全市工作总的指
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全局,坚持对接融合的发展观念,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
“一二三四六六” 的总体发展思路, 创造性地抓好落实;牢牢把握战略机遇期,围绕
“两个前移”,实施“六个突破”,推进“三个提速”,推进更快更好发展;坚持以人
为本,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实施“两个确保”建设和谐社会;围绕执政能力建设,抓好
“学习年”和“落实年”两项活动,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加快建设济南大城市框架下富
而美的新章丘,全市总的要求是: 激情创新,重点突破,全面发展,追求高水平,实现
新跨越。2月1日,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召开,会议传达了中央、
省、济南市委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决定用一年半的时间、分三
批在全市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印发了市委《关于深入开展以实施“三个
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在第
一批部门和单位深入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
性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二、改革开放
1987年10月7日, 县委印发《章丘县工商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租赁经营的试行意
见》。对承包经营实行范围、原则、形式、基数和比例等十五个方面的内容作出规定。
1988年9月12日, 县委制定《关于向乡镇放权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县直部门现设在
乡(镇) 的分支机构,分四类情况逐步下放乡(镇)管理。1989年12月24日,县委召
开六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主要贯彻中共十三届五中全会、中央工作会议和省、市
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制定《章丘县一九九○年国民经济主要计划指标安排意见》和
《中共章丘县委关于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决定〉的意见》。
1992年4月, 为加快全县改革开放,振兴章丘经济,县委、县政府作出成立明水经济技
术开发区的决定。 7月21日,县委制定《关于县乡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的试行意见》,对
县直涉农部门退出政府序列,改建服务中心,县直经济管理部门改建经济实体,县属事
业单位进行分类管理和加快部门办实体步伐等, 提出试行意见。1993年6月30日,市委
印发《关于鼓励发展外贸出口的若干规定》。要求对外贸出口生产企业实行优惠电价,
实行工资总额与外贸收购额挂钩, 建立外贸出口专项基金, 设立出口创汇鼓励奖,给
予企业升格及农转非奖励。 7月23日,市委制定《关于加快明水开发区建设的决定》,
对建立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及其职权等项工作做出明确规定。8月9日,市委、市
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推行股份制、
股份合作制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遵循的基本原则。
1994年1月18日, 市委印发《章丘市市直机关党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和《章丘市乡镇
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两个“方案”分别对市直机关职能、体制、编制、运行机制
和乡(镇) 下放权力、精简机构、人员分流等作出规定。3月20日,市委、市政府印发
《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意见》。就积极发展外贸出口、吸引利用外资、加强明水
经济开发区建设和搞好涉外活动等, 进行具体部署。4月20日,市委制定印发《章丘市
一九九四年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以市、乡(镇)两级企业为重点,逐步
把市属、乡(镇)办企业没有进行股份制改造和已经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但内部职
工持股比重较小的企业,改组为全部由内部职工持股或以内部职工持股为主的股份制和
股份合作制企业。对少数长期亏损或资不抵债的企业通过拍卖、租赁、兼并等方式转为
个人或一人挑头为主的少数人经营。调动企业投资者的积极性,真正建立起适应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企业运行机制。 1995年3月13日,市委制定《一九九五年经济体制改
革工作实施意见》。对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实现企业改革的新突破、加大社会
保险制度改革力度、 深化宏观管理体制改革和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深化农村改革4
方面工作做出规定。 6月16日,市委、市政府印发《章丘市市乡机关执行国家公务员制
度实施方案》。确定市、乡(镇)机关推行公务员制度工作,分动员部署、培训工作骨
干、进行职位分类和搞好人员过渡等4个步骤进行。1997年5月12日,市委印发《关于贯
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要求通过不断深化卫生
改革, 推动全市卫生事业快速发展。9月18日,市委制定《关于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到企业任职或兴办民营企业的试行意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积极鼓励机关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到企业任职或兴办民营企业。 1998年8月25日,市委公布《鼓励外商投资
优惠政策》,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外资投资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基础工业、
基础设施、环保产业和出口创汇型产业。1999年1月18日, 市委制定《关于加快明水经
济开发区建设的决定》,确定在开发区实行“区村一体”的管理模式,赋予开发区管委
会独立开发权、 财政支配权、项目审批权、 机构设置权和劳动人事权,进一步加快开
发区建设步伐。 1月25日,市委下发《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
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确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用农业现代化统领全
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推
进乡镇企业二次创业,加快小城镇建设,到2010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2001年3月19日, 全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启动,要求明确责任,把握政策,全面完成农
村税费改革。10月28日,机构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全面部署市直党政机关和乡镇机关事
业单位机构改革任务。2003年1月6日,中共章丘市九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审
议并通过中共章丘市委《关于深化市属工业企业改革的意见》。2004年2月9日,明水经
济开发区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确定开发区建设新定位是: 主导产业的集聚区、生态
建设的示范区、对接济南的新城区、体制创新的先行区。2005年8月7日,市委召开常委
(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章丘市专业招商引资工作管理办法》。
三、经济发展
1988年2月28日, 县委制定《关于完善土地家庭承包制的试行意见》,对实行“双田制”
和搞好适度规模经营、稳定和完善土地家庭承包制形式等作出规定。8月5日,县委制定
《关于加快外向型经济发展的有关规定》。在企业立项、贷款、征地、年终分红、纳税、
设立出口创汇奖励、 吸引人才等方面制定了优惠政策。1990年4月,县委发出《进一步
加强部门包村、扶贫工作的通知》,对县直部门包村,县直部门、企业扶贫工作作出安
排; 7月10日,县委印发《章丘县村级“三位一体”规范化管理的试行规定》,对农村
经济管理、社会秩序管理、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四方面作出规定。1991年4月24日, 县
委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现场办公的安排意见》,确定由县级领导干部
带队组织一次调查研究活动,深入部分困难企业,调查研究、现场办公、排忧解难,以
推动全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10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动员和组织全县人民奔小康的
意见》。确定到本世纪末,使人民的生活水平从温饱达到小康,实现现代化建设的第二
步战略目标。
1992年7月21日, 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鼓励乡镇办企业发展的规定》,确定了正、
副乡(镇) 级企业待遇等问题。 1993年2月,中共章丘市委作出《关于命名表彰乡村
“明星企业”、“优秀企业” 的决定》。命名济南市电解铜厂等9个企业为“明星企业”;
章丘市轻骑配件厂等13个企业为“优秀企业”。2月1日,市委制定《关于充分发挥经济
强乡(镇)、强村辐射作用,以强带弱,共同发展的意见》,就以强带弱、共同发展问
题作出具体部署。同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主要内容为: 切实
减轻农民负担;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依法保护耕地;增加对农业的资金投入,大力发
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加快乡 (镇) 企业发展步伐;实施“科教兴农”战略,为
加快农业发展提供保障;扶持山区、沿黄滩区,加快开发建设步伐。2月3日,市委印发
《关于命名全市首批小康建设先进村的决定》 。经过统一检查验收,全市有107个村被
命名为“小康建设先进村”。2月16日,市委作出《关于在全市农村开展“村办企业年”
活动的意见》 ,就活动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 落实优惠政策和加大工作措施等,作
出具体安排。 3月16日,市委印发《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主要
从放宽从业条件、经营范围、简化办照手续、减免税收、妥善安排经营场地、建立约束
制度,制止“三乱”等方面做出规定。市委、市政府同时制定《关于鼓励党政机关实体
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投身经济活动的暂行规定》,主要从鼓励党政机关大力兴办经济实
体、享受优惠政策、鼓励机关事业人员积极投身经济活动三方面作出规定。5月6日,市
委印发《关于依靠科技进步建设经济强市的决定》,就实施科教兴农、兴工,发展科技
产业化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等进行具体部署。12月10日,市委制定《关于切实减轻农民
负担的若干规定》。从缴纳税费、完成农产品定购任务、村集体提留、乡(镇)统筹费、
义务工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1994年3月31日,市委制定《关于加快城镇经济发展有关
问题的暂行规定》。主要从城镇发展规划、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加快商品房开发等19
个方面作出规定。市委、市政府并制定《关于组织实施城镇经济带动战略的意见》。主
要内容为:切实搞好规划论证,强化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发展工业生产和努力振兴
第三产业。 5月10日,市委作出《关于拍卖“四荒”使用权的实施意见》。对拍卖“四
荒”范围和使用期限、面积及定价、开发治理规划等7方面问题作出规定。
1996年2月27日,市委印发《关于实施“农业三大重点工程”的意见》,要求用3年左右
时间,在全市实施“基础工程、富民工程、示范工程”三大工程,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
提高农业的整体效益, 尽快实现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的转变。 4月11日, 市委印发
《关于实行市级领导干部工作分线责任制的意见》,决定建立由市级领导干部和有关部
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市属企业暨重点项目、农业和乡镇企业重点项目、干部工作及基层
组织建设、城乡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及社会事业发展等六个领导小
组,加强对全市重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8月5日,市委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业
产业化,加速农业现代化的意见》,明确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基本思路和总的目标要
求,就农业产业化工作重点和落实保障措施做出部署。9月9日,市委制定《关于促进乡
镇企业30强加快发展的暂行规定》,对乡镇企业加强“九五”期间发展的任务目标、发
展规划的制定、享受的优惠政策、 企业经营者的待遇、 组织领导保障做出规定。1997
年1月25日, 市委印发《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减
轻农民负担工作做出安排部署。1998年1月8日,市委印发《关于增收节支的实施意见》,
确定从强化财源建设, 压缩人员和非生产性支出,加强基建资金管理,建立预算外资金
财政专户制度, 优化财政资金配置等方面实现增收节支。6月17日,市委印发《关于进
一步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意见》,要求通过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
规范企业职工下岗及企业用工行为,建立下岗职工生活保障基金和再就业基金,强化培
训等措施,切实做好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6月18日,市委制定《关于
创办乡镇示范服务基地的意见》,要求各乡镇建立示范基地,提高农业生产的科学技术
水平, 引导带动农民增收致富。1999年6月1日,市委印发《关于做好农村当前几项工
作的意见》,对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推进依法治村、支持基层工作四个方面
提出具体意见。7月8日,市委制定《关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重大问题决策的暂行规定》,
对决策的内容、程序、实施等做出具体规定。
2000年1月1日,市委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技术创新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2000年
为全市“技术创新年” 。3月28日,市委印发《关于加快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
性调整的意见》 ,确定实施农业现代化、调整种植业内部结构、畜牧强市、 发展民营
经济四大战略, 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构筑起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化农业和现代化农
村的新格局。10月10日,市委出台《关于建立章丘市民营经济园,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
意见》 ,决定规划建设总面积3平方公里的民营经济园,并对进园企业在资金、税收、
收费、 用地等方面给予优惠。2001年2月23日至24日,市乡村三级干部会议召开,深入
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
大局,坚持“集约经营、有进有退、有伸有缩、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工作方针和“重点
规模膨胀,块状集约发展”的工作目标。12月30日,中共章丘市九届七次全委(扩大)
会议召开,讨论并通过了《中共章丘市委、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重点工程和项目责
任制的意见》。2002年2月4日,全市引进引办工作会议召开,强调要强化“发展、责任、
创新、服务、落实”五大意识,推动引进引办工作大发展。4月2日,全市工业经济工作
会议召开,专题研究部署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工作,强调要进一步强化“争先、规模、创
新、市场”四个意识,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创新环境,转变职能,搞好服务,推动全
市工业经济实现超常规大跨度发展。2003年2月8日,全市三级干部会议召开,确立全市
农业和农村工作总体思路: 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统揽全局,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以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以农民增收为中心,以结
构调整为主线,以引进引办为总抓手,突出抓好龙头带动、科技兴农两个重点,紧紧把
握发展、稳定两个关键,切实提高农业产业化、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全面加强农
村基层组织和民主法制建设,努力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7月5日,
全市乡镇工作会议召开,就章丘经济到2007年实现翻两番及各乡镇与济南市对接融合等
问题进行安排部署。 7月22日,中共章丘市十届二次全委会议召开。讨论通过了中共章
丘市委《关于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干事创业,加快建设济南大城市框架下富而美的新
章丘的决定》。7月23日,市委工作会议召开。会议的主题是:以胡锦涛总书记“七一”
重要讲话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省委和济南市委工作会议精神,动
员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推进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济
南大城市框架下富而美的新章丘,开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确立今后一个
时期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思路是: 围绕一个总目标、打造两个平台、完
成三个阶段任务、实施四个对接、坚持五项原则、实现六大突破。2005年,加大招商引
资力度,制订优惠政策,先后有境内外90余家大型企业落户章丘。
四、精神文明建设
1986年12月30日,县委召开五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共济南市委四届八
次全会精神, 审议通过《章丘县“七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1990年3
月21日, 县委制定《关于在全县开展“学先进、讲奉献、树新风”活动安排意见》,
对学习雷锋、王进喜、焦裕禄、赖宁等英雄模范人物的事迹作出安排。1991年12月,县
委制定《章丘县“八五”期间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主要从深化社会主义思想
教育和道德建设,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搞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
发展教育事业,加快人才培养;发展科学事业,提高劳动者的科学素质;繁荣各项文化
事业,丰富人民精神生活;做好计生工作,发展卫生体育事业,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和人
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加强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创造整洁优美舒适的生活环境和更加广
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等方面作出规划。
1995年8月22日, 市委印发《关于争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市的实施意见》,对
“争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市” 活动进行安排部署。1997年4月16日,市委印发《关
于完善公安“110” 服务系统进一步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
“1l0” 报警服务系统建设, 加强各部门的配合联动,促进全市精神文明建设。6月25
日,市委作出《关于命名表彰“十佳”村党支部书记、百个五好村党支部标兵单位、百
名党员联户联富带头人的决定》,授予刘志汇等10名同志全市“十佳村党支部书记”称
号;明水镇绣水居党支部等100个基层党组织全市“五好村(居) 党支部标兵单位”称
号; 胡启珠等100名同志全市“党员联户联富带头人”称号。10月22日,市委作出《关
于在全市开展向白绍宝同志学习的决定》,在全市开展向白绍宝学习活动。1998年9月7
日, 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向耿广荣学习的活动。 1999年4月5日,市委部署在全市开展
“实施容貌工程、创建文明城市”活动,活动主要内容: 强化城市管理、治理城区市容
市貌和城市环境中存在的脏、 乱、差现象,达到“区净、灯亮、地绿、路畅”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