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安全生产事故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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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17日,琅沟煤矿发生突水事故,死亡13人。济南市安监局牵头组成事故调查
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11月26日,市政府召开第75次市长办公会,部署开展安全生产
大检查活动。明确集中检查整治的四条措施,一是全方位,深层次;二是跟踪整改措施
落实;三是责任明确到人;四是教育培训落实到每个职工。至2005年底,全市工矿商贸
企业共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13起,死亡23人。市安监局会同公安、工会、监察等有关
部门联合执法,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
过、广大干部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严肃
认真地开展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结案和批复工作。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个人,
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各类事故做到及时上报和不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