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安全生产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a&A=12&rec=394&run=13

1998年,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行行政首长安全生产负责制,实行“一岗双责”
和“一票否决”。每年进行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实施奖惩。2002年11月,《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后,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济南市举办的各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培
训学习,机关工作人员全部取得省安监局制发的安全生产监察员证件。2004年,组织编
写《依法行政规范汇编》,下发安监人员,规范执法行为。相继制定出台《章丘市企业
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体民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意见》
《章丘市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办法》《章丘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等十多项制度、
办法。聘请化工、矿山、建筑、机电等方面的30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协助安监局开展事
故隐患排查、安全业务咨询、事故调查、重大危险源监控、“三同时”(建设项目的安
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审查以及安全业务
培训等项工作的咨询服务,形成“专家查隐患,政府搞督查,部门抓监管,企业抓落实”
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80多个,明确和规范了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2004年6月,举行突发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对应急救援的组织指挥、队伍锻炼、
救援能力等进行了检验。联系协调上级业务部门,对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
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先后组织举办各种形式学习培训班60余期,培训各类
人员1万余人。 在市电视台和《今日章丘》发布公告,公布举报电话,发动广大人民群
众举报安全隐患、生产安全事故,受理隐患举报46起,全部进行了查处。开展行政执法
监察,到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至2005年底,共查处各类事故隐患16760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