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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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 开展市场商品、计量器具、食品标签等执法检查,没收非法定计量器具280台
(件)。1990年,对全县21家生产和销售化肥、磷肥单位进行检查,共抽查化肥、磷肥
11.5吨,重量合格率70%。1991年,查获无证药品8种15414支(合),无证螺纹钢12吨,
一次性输液器4500套。1992年,开展对农资、食品、建材、低压电器等专项“打假”活
动, 查获假冒伪劣章丘大葱种3970公斤,化肥27吨,低压电器5760件,一次性输液器2
万套, 白酒1570瓶,果酒6000瓶,饮料440瓶,货值40万元。1993年9月1日,在全市开
展首届“绣江质量行”活动,对明水城区和22个乡镇生产、经销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共
查获假冒伪劣饮料3000瓶,罐头170箱,一次性输液器3650套,对9家生产、经销单位立
案查处,44个单位被现场处罚。1994年,开展“端窝点、查大案、整市场”活动,查获
假冒伪劣电线、电缆6万米,八宝粥250箱,白酒2000瓶,化妆品4680件,端掉制假窝点
7个,货值22万元,办理技术监督行政案件110起。
1995年, 对经销复合肥、农药等进行监督检查,查获假冒伪劣复合肥100吨,农药5000
瓶, 对煤矿(井)粉碎煤矸石进行整顿,全年共办理技术监督行政案件326起,受理消
费者投诉31起, 挽回经济损失56万元。1997年,共办理技术监督行政案件316起,端掉
制售假冒产品窝点26个,受理消费者投诉30起,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被山东省技术监
督局、 山东省人事厅授予“行政执法先进集体”。1999年,对260个商业网点、农资经
销点、建材经销点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共查获假冒伪劣白酒2500瓶,面粉10吨,食品
1500袋, 种子7500公斤,农药1300瓶、复混肥100吨、螺纹钢180吨,电机810台,衡器
2400台。
2000年,对16家塔机生产企业、21家衡器制造厂、绣惠钢铁市场等开展专项治理整顿,
对9个乡镇16家“小轧钢” 生产企业进行关停,查封各类轧机24台。一举端掉曹范镇邢
亭山南2家造假水泥窝点,查获假冒水泥600袋及水泥罐、运输车和假包装袋等造假工具,
查获假冒伪劣衡器1222台, 螺纹钢66吨,无证塔机生产企业4家。2002年,开展食品、
农资、建材专项打假,集贸市场和加油站专项整治,打击“黑心棉”专项行动,查获假
冒五粮液500瓶、 劣质奶602箱、 磷肥180吨,查获伪劣“地条钢”130吨、模具92吨。
2003年,查获不合格口罩1000个、隔离服50件,“84”消毒液1220升。对13个乡镇21家
经销啤酒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查封捆扎啤酒9万瓶,对9家经销捆扎啤酒单位立案处理。
对50家(次)非法生产“地条钢”单位进行查处,对32家生产建筑门窗单位进行专项检
查, 查获无生产许可证建筑门窗5000平方米。全年共办理技术监督行政案件350起,受
理消费者投诉90起,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2004年,开展肉制品、乳制品、食品、调味
品、面粉、食用植物油等15类食品专项执法大检查,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使用食品添加
剂“苏丹红”问题进行紧急查处。2005年,先后开展塑窗、建材、农资、煤炭、食品等
专项执法大检查,拆除或责令转产“地条钢”生产企业13家,函告市供电公司对13家非
法生产“地条钢”企业予以断电。查处无证生产塑窗、违法生产化肥、劣质农药等影响
较大案件42起。至年底,累计共办理技术监督行政案件3839起,受理消费者投诉467起,
挽回经济损失3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