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家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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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审计
乡镇财政决算审计 1990年起, 县审计局开展乡镇财政收支审计。1995年1月,《中华
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按照上级审计机关每年审计三分之一乡镇财政决算、三年审
计一遍的要求, 自1995年开始,每年对8个乡镇上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并
对乡镇直属单位进行延伸审计。通过审计,查处乡镇财政收支不实、招待费超支、乱发
奖金补贴、账目处理不及时、白条列支、公款私存、垫钱交税等违规金额3.37亿元,提
出合理化建议310条。 对乡镇财政状况、农业资金投入情况,乡镇财政债权债务情况,
乡镇财政支出结构情况、农村税费改革情况,乡镇政府机构和财政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专
题审计调查, 并提交调查报告。
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山东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
督暂行办法》,自1996年始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对市财政、地税、国库及28个一级
预算单位199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对72个二级单位进行延伸审计,对110个银
行账户资金情况进行审计核对,审计总金额5.6亿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金额1.4亿元,
提出合理化建议84条。 至2005年,共审计金额40亿元,查处各类违规金额7.2亿元,增
加财政收入0.7亿元。 对全市税源状况,地税退税、财政周转金、科教经费、工资政策
兑现等情况进行专题审计调查,提出建议30余条。
财务收支审计 1986~2005年,共完成财务收支审计628项。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审计330
项, 企业审计110项,金融审计18项,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90项,领导交办的审计任务
80项。查处各类违纪金额12.4亿元,上交入库1100万元。(1)行政事业审计。1986年,
对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财务管理、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进行
审计;对县土管局、矿管局、计划生育工作局的土地管理费和土地出让金、矿产资源补
偿费、 社会抚养费收缴情况进行审计,实现上缴入库260万元;对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教育局、科学技术委员会、广播电视局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多次审计,有效防止了资
金的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1999~2001年,对市检察院、公安系统、工商章丘分局进行
重点审计,审计总金额3800万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金额310万元,上缴财政150万元。
多次对市农业局、林业局、税务局、农机局、畜牧局等农口单位财务收支及农、林、水
事业费进行重点审计, 并延伸到相关农管、林管站(所)和市属水库灌区。(2)企业
审计。1986年,对县机电、燃料、金属三个公司和调煤线财务收支进行重点审计,仅调
煤线查出隐瞒利润113万元, 上缴财政45.5万元。1987年,根据县财政局与46家国营企
业签订的《上交利润超收分成协议》和《双增双节超额奖励协议》,对14家企业进行利
润承包审计,查处挤占成本、截留利润45万元。省、济南市审计局授权,对邮电部明水
通讯机械厂、山东省交通厅水泥厂、明水汽车配件厂、明水化肥厂审计,查处违规违纪
金额212万元,上缴124.7万元。19881991年,对40家乡(镇)、村办重点工业企业的产
值、利润完成情况进行达标审计;县政府以审计结果为依据,分别对32家达标企业进行
户籍“农转非”奖励。1991年,对全县“七五”期间技术投资效益情况进行调查,重点
审计调查县造纸厂、缸套厂、印刷厂、阀门厂、电瓷厂、水泥厂等投资项目。1992年,
对市第二化肥厂、济南第四毛巾厂、第六织布厂、市铝箔纸厂、电瓷厂实际亏损情况进
行审计调查,核实企业亏损1964.1万元;对市属第一化肥厂、章丘市造纸厂、章丘市土
产杂品公司、 章丘市缸套厂等10家企业进行经济效益审计,提出改进建议102条,促进
企业增收节支459.2万元。 1993年,对市外贸公司1988~1990年累计挂账亏损进行审计
调查, 查明3年累计亏损132.26万元,另有潜亏544.94万元;对市粮油公司1992年经营
状况进行审计调查,查出违规违纪金额404.47万元,所属23家企业中有20家利润不实,
审增利润117.45万元,审减利润34.82万元。1995~1996年,对市明水热电厂、琅沟电
厂、章丘市酒厂、第一建筑公司、大站塑胶厂企业改制审计。1998年,对章丘市钢铁股
份有限公司进行资产评估, 对内部财务管理进行清理整顿, 历时3个月共清查资产达
3000万元;完成市属十大规模企业“九五”论证项目进度、投资及效益情况的审计调查;
根据上级审计机关部署,对中日合资山东章晃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
审计,严肃查处了该企业漏缴税款行为。1999~2002年,对章丘市琅沟煤矿进行封闭审
计,对明水泉域外围小煤井资产进行清理,为确保琅沟煤矿透水停产后的善后处理和保
证泉水喷涌发挥了作用。2004年,历时3个月完成全市45个乡镇煤井整合资产审计任务,
审计总资产3亿多元,保证了乡镇煤矿2.1亿元资产的顺利移交。2005年,对全市粮食购
销企业1988~2005年经营及财务挂账、企业改制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审计核实粮食局政
策性财务挂账总额为575.06万元, 其中,欠拨补贴形成挂账86.1万元,其他挂账293.4
万元, 周转库存形成挂账195.6万元。接受上级安排,对中外合营企业—济南振国皮革
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认定该企业1995~1996年共出现经营亏损
331万元。1986~2005年共完成企业审计调查8项,写出审计调查报告14份,反映影响经
济发展的有关问题40余个, 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建议24条,为企业增加经济效益560万
元。 (3)金融审计。1990~2005年,接受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四次对工商银行章丘支
行,三次对农业银行章丘支行,两次对建设银行章丘支行财务收支及贷款情况审计,并
对章丘市城市信用社、 章丘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及相公庄、明水、刁镇、枣园4家基
层农村信用社进行财务收支审计,严肃查处了金融机构乱挤成本、多列费用、贷款超规
模、违规乱发奖金补贴等1200万元,上缴财政100万元。
二、基建投资审计
1991年起,开展基建投资审计,试审了县成教中心教学楼、实验楼。1992年,审计章丘
一中、章丘二中教学楼。1993年,市审计局成立基建审计科,对1992年度新开工的16项
基建项目进行审计,查出“批准计划小,实际投资大”的普遍性问题,超预算额达40%,
漏交投资方向调节税31万元;校改工程审计11项,审减额162.46万元;完成绣江商业城
工程决算审计14项,审减工程造价243.11万元;对公安局办公楼进行决算审计,审减决
算额60万元。1994年,完成竣工决算审计92项,对绣江商业城收尾工程进行跟踪审计。
1995年,对章丘四中、章丘五中、教师进修学校第一期校舍改造工程进行审计,审计总
投资4000万元, 审减506万元。1995年,为切实纠正竣工决算中高估冒算行为,市政府
出台《基建审计实施办法》,为基建审计提供了可靠保证。1996年,对绣江商业城、云
岛大厦、绣江商厦东、中、西联体楼、章丘四中教学楼、实验楼及学生公寓进行审计,
审计投资额4700万元, 审减工程款760万元。1997~1999年,对市中医院办公门诊楼,
市公安局办公楼、宿舍楼,市交警大队办公楼、宿舍楼,西环路一期改造工程,百脉泉
公园改造工程, 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办公楼进行审计,审计总金额2.4亿元,实现审减
额2240万元。2000~2005年,重点对明水经济开发区路网改造、开发区办公楼、市政绿
化、新建章丘实验中学、新建章丘中学、新建中心小学、章丘五中校舍改造、章丘七中
校舍改造、章丘市文化中心、章丘市电业局一、二期农村电网改造、明水西环路二期工
程改造、双山景观河道工程进行审计,审计总投资近10亿元,实现审减工程款6200余万
元。
三、经济责任审计
1999年5月,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
任审计暂行办法》,市审计局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实施市委组织部、市纪
律检查委员会、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分
管书记为组长的章丘市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2000年,以章发[2000]
3号文件下发《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市属企业法人代表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意见》;
对80名领导干部进行任中、离任审计,向组织部门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和综合审计报告。
2002年,国家审计署组织有关学者在章丘市审计局进行专题调研,总结章丘市经济责任
审计经验。2003年,成立章丘市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设立经济责任审计科,受市委组
织部委托,开展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属企事业单位
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和任中审计。1999~2005年,累计查处各类违规金额1.8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