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撤县设市 资料库:章丘市情资料库 章节:章丘市志1986~200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2/article/2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2/article/2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1年1月3日, 县政府以章政发[1991]1号文件向济南市人民政府呈交撤县设市的请
示。1992年8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章丘县设立章丘市,行政区域不变,由山东省
直辖,济南市代管。
1992年9月20日, 撤县设市大会在明水隆重举行。会议由章丘市市长孟宪杰主持,省民
政厅副厅长鲍瑞芝宣读国家民政部批文,中共章丘市委书记刘海亭作了题为《继往开来,
开拓创业,为建设繁荣昌盛的章丘而奋斗》的讲话。民政部、省、济南市有关领导分别
致词,并为“章丘市人民政府”揭牌。会后,举行了盛大庆祝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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