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撤县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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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1月3日, 县政府以章政发[1991]1号文件向济南市人民政府呈交撤县设市的请
示。1992年8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章丘县设立章丘市,行政区域不变,由山东省
直辖,济南市代管。
1992年9月20日, 撤县设市大会在明水隆重举行。会议由章丘市市长孟宪杰主持,省民
政厅副厅长鲍瑞芝宣读国家民政部批文,中共章丘市委书记刘海亭作了题为《继往开来,
开拓创业,为建设繁荣昌盛的章丘而奋斗》的讲话。民政部、省、济南市有关领导分别
致词,并为“章丘市人民政府”揭牌。会后,举行了盛大庆祝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