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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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始,开发区相继出台一系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主要有:《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
优惠政策》《关于引进资金、引进项目、引办企业的奖励规定》《关于外向型经济发展
的奖励规定》《关于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奖励规定的补充规定》《学子创业园优惠政策》
《民营经济园优惠政策》等,在土地、工商、税收、收费、管理及建设过程中给予优惠,
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对高新技术企业和三资企业执行有关优惠政策。土地优惠政策:负责
办理相关征地手续和基础设施建设手续。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项目用地的征用并为投资企
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期限50年)。开发区土地价格依据企业投资规模、技
术含量、企业外向度等情况,给予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