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供销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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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1992年,随着商品市场逐步放开,为了扩大购销,占领市场,发挥供销社联合优
势,全县在经营上实行联购分销、分购联销的联合经营模式,在经营管理体制上,一是
推行了全员抵押承包经营责任制;二是深化供销社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在偏远微亏门
店推行租赁、承包、抽本、拍卖等多种经营管理方式。1993~1999年,为了发挥供销社
整体优势, 先后组建了农资集团总公司和商贸集团总公司, 整体竞争实力得到增强。
2000~2005年,以基层供销社和专业公司为龙头,以农户为基础,发展大葱、农资、棉
花等多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13个, 发展棉花、农资、烟花爆竹、再生资源等4
家行业协会,从而使公司、基层社发展与经营形成了集约化和专业化,又为千家万户的
农民进入大市场,参与大流通,发挥了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但因改革基本上仍延续计划
经济的运作和管理模式,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加之供销社历史遗留包袱沉重,
最终导致经营销售大幅度下滑, 内部管理混乱,亏损严重。至2003年6月18日,先后有
14个基层供销社和8个市属公司依法实施破产,重新注册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