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篇 经济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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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章丘市(县)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化家
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土地延包、农村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等一系列农村经济体
制改革。2004年,率先在全省免除农业税。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由
1978年的86元增加到2005年的5475元,年均增长16.63%。
1988年,全县工业企业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开始破“三铁”(铁饭碗、铁工资、铁交
椅)。1992年,在学习外地经验基础上,全县企业推行股份合作制。进入21世纪,逐步
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增加值由1978年的2745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84.9亿元,年均增长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