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药政管理 资料库:章丘市情资料库 章节:章丘市情1986~199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article/76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article/76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药政管理
1985年, 《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章丘县建立药品检验所,工作人员2人,负 责药品质量监督检验。 1986年,按上级要求,淘汰药品127种。1988年,全县药政管 理工作受到国家卫生部表彰,孟祥村、蒋俊罗被评为全国药政管理先进工作者。随着 监督检验设备的不断完善,药品质量监督从直观检查转变为仪器监测,确保人民用药 安全有效。年均检查医疗单位33个,行政村卫生室903个。仅1994年便查处伪劣药品6 起、5个品种,片剂26.43万片,针剂1.05万支,中药7.1公斤,折合人民币1.08万元。 打击了游医药贩,维护了群众利益。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1996年在明水经济技术 开发区新建药品检验所, 面积545平方米。购置的监测设备经省技术监督局监测获得 资格认证,使药品质量监测更具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