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2月,乡(镇)教育委员会成立。县政府对学校的管理改条块结合为分级办
学、分工管理。即:普通高中、职业中学、示范性初中、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由县
办、主管,国办初中下放乡(镇)管理。初中、农业初中、中心小学和中心幼儿园由乡
(镇)办、主管;一般小学和幼儿园由村办,乡(镇)主管,村协助管理。各级各类学校
均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或校长分工负责制。从1994年始,推行“四制”改
革,1995年,全面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和结构工资制。
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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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12月,乡(镇)教育委员会成立。县政府对学校的管理改条块结合为分级办
学、分工管理。即:普通高中、职业中学、示范性初中、实验小学、实验幼儿园由县
办、主管,国办初中下放乡(镇)管理。初中、农业初中、中心小学和中心幼儿园由乡
(镇)办、主管;一般小学和幼儿园由村办,乡(镇)主管,村协助管理。各级各类学校
均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或校长分工负责制。从1994年始,推行“四制”改
革,1995年,全面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和结构工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