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重建县法律顾问处(副局级) ,共5人,其中律师1人。1992年3月,改称
律师事务所。1993~1994年,在市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建立“鲁明”、“诚祥”、
“百脉” 3个律师事务所,由10人增至50人,其中在编31人。后根据国家司法部和省
司法厅有关指示精神, 建立“金地”、“同仁”2个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和普集镇律师
事务所。业务从刑辩、代理、代书等发展到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刑事辩护,民事、经
济、行政诉讼代理,上法制课,解答法律咨询,返要欠款及涉外案件的代理等工作。
为经济建设和社会治安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工作,至1995年底,共受聘为
360余个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为顾问单位办实事1.16万件,帮助顾问单位制定、
修改规范性文件1565件; 协助处理各类纠纷1365件, 上法律课1350场次;代理诉讼
856件;帮助清理三角债,追回欠款1.06亿元,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5亿元。刑事辩
护工作,坚持领导审查把关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的原则,共受委托和法院指定办
理刑事案件920余件, 通过辩护,从轻、减轻处罚的占54%。并成功地办理了几起辩
有罪为无罪的案件,依法有效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民事、经济代理及其他业
务,10年间,共受委托代理民事、经济案件3860余件,胜诉率达85%以上。通过代理,
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5亿元。 办理非诉讼案件1650余件,接待来访、解答法律咨
询3.6万余人次, 代写法律文书5680余件。通过解答咨询、调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35
起。有效地促进了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
律师工作
视图
1981年,重建县法律顾问处(副局级) ,共5人,其中律师1人。1992年3月,改称
律师事务所。1993~1994年,在市律师事务所的基础上,建立“鲁明”、“诚祥”、
“百脉” 3个律师事务所,由10人增至50人,其中在编31人。后根据国家司法部和省
司法厅有关指示精神, 建立“金地”、“同仁”2个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和普集镇律师
事务所。业务从刑辩、代理、代书等发展到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刑事辩护,民事、经
济、行政诉讼代理,上法制课,解答法律咨询,返要欠款及涉外案件的代理等工作。
为经济建设和社会治安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工作,至1995年底,共受聘为
360余个单位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为顾问单位办实事1.16万件,帮助顾问单位制定、
修改规范性文件1565件; 协助处理各类纠纷1365件, 上法律课1350场次;代理诉讼
856件;帮助清理三角债,追回欠款1.06亿元,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5亿元。刑事辩
护工作,坚持领导审查把关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的原则,共受委托和法院指定办
理刑事案件920余件, 通过辩护,从轻、减轻处罚的占54%。并成功地办理了几起辩
有罪为无罪的案件,依法有效地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民事、经济代理及其他业
务,10年间,共受委托代理民事、经济案件3860余件,胜诉率达85%以上。通过代理,
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5亿元。 办理非诉讼案件1650余件,接待来访、解答法律咨
询3.6万余人次, 代写法律文书5680余件。通过解答咨询、调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35
起。有效地促进了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