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依法治理 资料库:章丘市情资料库 章节:章丘市情1986~199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article/70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article/70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依法治理
1989年初,县人大作出《关于依法治县的决议》,县政府制定《依法治县实施方 案》,中共章丘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依法治县动员大会,全面发动实施。从依法建 制、 以制治村、 民主管理抓起, 在全县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1992年8月,中央 “三部一室”(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政策研究室、司法部、民政部)在章丘召开全国 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章丘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的经验推向全国。至年末, 全市902个行政村全部实行规范化管理。 1995年,“一府两院”53个行政执法部门全 部落实执法责任制,有90%以上的厂矿企事业单位和所有国办学校达到依法治理标准。 广大农村开展以家庭法制、道德、经济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法入农户活动。通过多层次、 全方位依法治市(县),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二五”普法期间,有19个行政执法 部门被评为全国先进单位。章丘被评为全国综合治理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