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行政审判 资料库:章丘市情资料库 章节:章丘市情1986~199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article/69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article/69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行政审判


    行政审判始于1989年。时,行政诉讼系一新的法律制度,不少群众和行政机关对
此缺乏了解,加之无专门法律可依,故收案量很小。主要办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行
政处理或处罚决定。1989年4月,《行政诉讼法》颁布,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行政
审判走上有法可依的轨道,形成宣传《行政诉讼法》、办理行政案件、为行政机关依
法行政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1991年,县法院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的要求,借鉴外地
经验, 在县土地管理局、交通局等7个行政部门设立行政巡回法庭,帮助、指导行政
机关解决了大量行政纠纷。1995年,市法院开展“严肃执法年”活动,整顿审判秩序。
撤销派驻在行政部门的巡回法庭, 在全市45个行政执法机关聘请行政司法联络员118
名,并进行培训,继续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基于多种原因,全市行政
案件数量一直不多,行政审判主要是办理行政执行案件。1989~1995年底,市(县)法
院共受理行政案件92件,审结82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的47件,
撤销的5件, 撤诉的21件, 其他处理的9件, 分别占57.32%、 6.10%、25.61%、
10.98%,办理行政执行案件26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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