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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 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晚婚晚育已成为广大适龄青年的自觉 行动。除按照《婚姻法》规定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法定婚龄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外, 并继续提倡晚婚。 1986年,《结婚登记》增加贴照片和婚前健康检查2项内容,并一 律出示《身份证》。使婚姻登记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杜绝了不正之风。 1986~1995年章丘市(县)婚姻登记统计表 ┌──┬────┬────┬─────┐ │年度│准予登记│恢复结婚│离婚(调解)│ ├──┼────┼────┼─────┤ │1986│11460 │6 │45 │ ├──┼────┼────┼─────┤ │1987│6881 │5 │86 │ ├──┼────┼────┼─────┤ │1988│8499 │3 │80 │ ├──┼────┼────┼─────┤ │1989│7914 │10 │253 │ ├──┼────┼────┼─────┤ │1990│9002 │26 │83 │ ├──┼────┼────┼─────┤ │1991│8432 │7 │66 │ ├──┼────┼────┼─────┤ │1992│8351 │3 │82 │ ├──┼────┼────┼─────┤ │1993│8663 │6 │77 │ ├──┼────┼────┼─────┤ │1994│9772 │5 │75 │ ├──┼────┼────┼─────┤ │1995│9237 │7 │78 │ └──┴────┴────┴─────┘ 殡葬改革 10年间,境内殡葬改革已经列入“乡规民约”和创建“文明村庄”的 条件, 殡葬火化已成为民间的自觉行动。连续7年死亡火化率保持在97%以上;1991 年,即达到99.1%。殡仪馆被山东省民政厅评为文明单位和先进单位。市民政局为解 决明水城区骨灰盒乱葬和社会上乱埋的现象,与明水镇联合建成“南陵园”公墓。同 时,加强了农村“红白理事会”的建设,促进了移风易俗和精神文明建设。 1986~1995年章丘市(县)殡仪馆及死亡火化情况统计表 ┌──┬────┬──┬───────┐ │年度│火化人数│% │殡仪馆职工人数│ ├──┼────┼──┼───────┤ │1986│5716 │95.2│14 │ ├──┼────┼──┼───────┤ │1987│5407 │94.9│14 │ ├──┼────┼──┼───────┤ │1988│6126 │96.4│15 │ ├──┼────┼──┼───────┤ │1989│5926 │97.1│15 │ ├──┼────┼──┼───────┤ │1990│6841 │98.6│15 │ ├──┼────┼──┼───────┤ │1991│6485 │99.1│15 │ ├──┼────┼──┼───────┤ │1992│7105 │99.3│18 │ ├──┼────┼──┼───────┤ │1993│7474 │99.4│18 │ ├──┼────┼──┼───────┤ │1994│7161 │99.6│18 │ ├──┼────┼──┼───────┤ │1995│7237 │99.5│18 │ └──┴────┴──┴───────┘ 地名区划 (1)地名工作。1985年8月,地名工作由县城建委并入县志地名办公室。 1988年4月, 地名工作成建制地划归县民政局。10年来,完成境内地名普查,重要村 庄及交通要道设立了地名标志;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大辞典》章丘部分,印刷 了《章丘地名志》初稿、《章丘市地图》及《章丘市标准地名录》。(2) 区划工作。 1978年, 章丘归泰安专区。1979年1月至今归济南市。至1992年8月1日前为章丘县, 是年8月1日,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章丘县,设立章丘市。1985年9月16日,区划为11个 镇、11个乡。11个镇即:明水、绣惠、相公庄、普集、刁镇、水寨、龙山、枣园、埠 村、垛庄、文祖。11个乡即:黄河、高官寨、辛寨、白云湖、宁家埠、党家、山后寨、 曹范、阎家峪、官庄、旭升。1995年11月,经省政府批准,曹范、党家、山后寨撤乡 设镇,山后寨乡改为圣井镇。 社会团体登记 1990年6月9日, 县民政局成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科。7月,对全 市范围内的社会团体进行清理整顿、复查登记,对43个县级社会团体颁发了《社会团 体登记证书》,对乡(镇)级29个社团进行了审查登记。至1995年底,全市注册登记的 市级社团54个,其中法人社团10个;乡(镇) 级社团29个,村居级社团2个,发展个人 会员3.05万人,团体会员22个,村(居) 社团备案的2500个,会员总数达29.29万人, 全市社团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 (房英森、李传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