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基层政权建设 资料库:章丘市情资料库 章节:章丘市情1986~199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article/57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article/57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基层政权建设
1986年以来,基层政权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1987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村 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 》颁布后,村民委员会成为群众性的村民自治组织。1989年3 月,为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按照国家民政部的部署,全县范围开展了村民自治示范活动。围绕民主选举、民主决 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重要环节,各行政村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建立健全村 民代表会议制度,整顿瘫痪、半瘫痪的村委会班子,顺利完成了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 举工作, 全县村级自治组织呈现出新的面貌。1992年8月,中共中央组织部、政策研 究室和国家民政部、司法部在章丘召开依法治村、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1995年11月, 章丘市被国家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章丘市村民委员会自治组织建 设跨入全国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