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1995年,行政监察机关,坚持把查处违纪案件作为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突破
口,着重查处行政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执法监督部门出现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
失职渎职以及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等案件。共受理信访举报790件次,立案查处195起;
共处分党员干部96人,其中开除公职15人、开除留察12人、撤职5人、降职3人、降级
2人、记大过16人、记过25人、严重警告1人、警告9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人、批评
教育3人。在受处分的人员中,涉及副乡(局) 级以上干部42人。通过查处案件,没收
违纪金额15.8万元,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
行政违纪案件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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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1995年,行政监察机关,坚持把查处违纪案件作为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突破
口,着重查处行政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执法监督部门出现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
失职渎职以及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等案件。共受理信访举报790件次,立案查处195起;
共处分党员干部96人,其中开除公职15人、开除留察12人、撤职5人、降职3人、降级
2人、记大过16人、记过25人、严重警告1人、警告9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5人、批评
教育3人。在受处分的人员中,涉及副乡(局) 级以上干部42人。通过查处案件,没收
违纪金额15.8万元,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