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1月27日, 县政府根据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八次常务委员会议
《关于恢复并确立国家行政监察体制的决定》 ,以章政发〔1988〕5号文件公布设立
县监察局,行政编制15人,为行政监察专门机构,受县政府和济南市监察局双重领导。
其监察对象是县人民政府各级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
和县属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主要任务和职责是:检查监察
对象贯彻实施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督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
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
及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从纪律处分的申诉;审议县人民政府任
命的和需由人民政府决定或审批的人员的纪律处分事项,具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
权和一定的行政处分权。 至年末,共有干部职工11人,其中局长、副局长2人。1989
年, 调入4人,增配副局长1人,内设办公室,信访、监察、审理3科。县政府有14个
部门各设专职监察员1人。1990年,调出2人。各乡(镇)设监察室,并配备副乡(镇)级
监察员1人。1991年,调入2人。1992年,调入调出各1人。1993年4月26日,与市纪委
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牌子。至1995年底,共有干部职工36人,其中局长、副局
长3人。内设有办公室和调研教育、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信访(举报中心) 、党风廉
政建设、执法监察室;下辖36个监察室。全市共有专(兼)职监察干部69人。
1988~1995年章丘市(县)监察局领导人名录
┌───┬───┬───────┐
│职务 │姓名 │任期 │
├───┼───┼───────┤
│局 │刘其峰│1988.3~1994.1│
│长 ├───┼───────┤
│ │陈玉兴│1994.2~ │
├───┼───┼───────┤
│副局长│宋广和│1988.1~1995.3│
│ ├───┼───────┤
│ │韩云华│1989.4~ │
│ ├───┼───────┤
│ │董兆祯│1995.11~ │
└───┴───┴───────┘
管理机构
视图
1988年1月27日, 县政府根据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八次常务委员会议
《关于恢复并确立国家行政监察体制的决定》 ,以章政发〔1988〕5号文件公布设立
县监察局,行政编制15人,为行政监察专门机构,受县政府和济南市监察局双重领导。
其监察对象是县人民政府各级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
和县属企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主要任务和职责是:检查监察
对象贯彻实施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监督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
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
及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从纪律处分的申诉;审议县人民政府任
命的和需由人民政府决定或审批的人员的纪律处分事项,具有检查权、调查权、建议
权和一定的行政处分权。 至年末,共有干部职工11人,其中局长、副局长2人。1989
年, 调入4人,增配副局长1人,内设办公室,信访、监察、审理3科。县政府有14个
部门各设专职监察员1人。1990年,调出2人。各乡(镇)设监察室,并配备副乡(镇)级
监察员1人。1991年,调入2人。1992年,调入调出各1人。1993年4月26日,与市纪委
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个牌子。至1995年底,共有干部职工36人,其中局长、副局
长3人。内设有办公室和调研教育、案件检查、案件审理、信访(举报中心) 、党风廉
政建设、执法监察室;下辖36个监察室。全市共有专(兼)职监察干部69人。
1988~1995年章丘市(县)监察局领导人名录
┌───┬───┬───────┐
│职务 │姓名 │任期 │
├───┼───┼───────┤
│局 │刘其峰│1988.3~1994.1│
│长 ├───┼───────┤
│ │陈玉兴│1994.2~ │
├───┼───┼───────┤
│副局长│宋广和│1988.1~1995.3│
│ ├───┼───────┤
│ │韩云华│1989.4~ │
│ ├───┼───────┤
│ │董兆祯│1995.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