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重要决策部署 资料库:章丘市情资料库 章节:章丘市情1986~199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article/54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article/54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重要决策部署
1986年5月15日, 县政府以章政发〔1986〕24号行文公布,建立“全县经济协调 会议制度”。其主要任务是:在县政府直接领导下,协调各经济部门的关系,研究处 理各部门之间的经济矛盾,发挥媒介、协调、仲裁作用,使各方面工作紧密配合,互 相促进, 保证全县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5月29日,县政府印发《关于对 乡、镇实行“定收定支、增长分成”财政体制的通知》,在全县乡(镇)普遍实行“定 收定支,收入上交,增长分成,支出下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一年一定”的财政 体制。《通知》对收支范围、收支基数、计划依据和方法等作出具体规定。7月3日, 县政府印发《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要求在全县范围内 彻底清理“小钱柜”,不允许在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之外再截留其他资金。计划、财 政、金融部门要运用经济杠杆、提供经济信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对预算外资金的使 用方向进行指导、 监督。9月30日,县政府批转县农委《关于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 制度的意见》。要求各行政村在财务整顿的基础上,建立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 全财务计划管理、会计核算、开支审批、现金管理、财产物资管理、承包合同管理、 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等各项财务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11月26日,县政府以章政 发〔1986〕64号印发《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布告》的通知。要求全县 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增强法制观念和政策观念, 树立起节约土地光荣, 浪费土地可耻的社会新风尚。 1987年3月15日, 县政府发布 《关于领导成员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建设的规定》:(1)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 思想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2) 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经 营管理知识和其他必要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努力提高领导现代化建设的 水平;(3)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转变作风;(4)认真落实领导目标管理责任制,努力提 高工作效率;(5)切实加强法制观念和纪律观念;(6)发扬艰苦朴素的优良传统,不铺 张浪费;(7)大力精简会议、文件,提倡开短会;(8)严格组织生活,不断增强党性; (9)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10)坚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 县政府领导成员决心从自身抓起,率先垂范。5月7日,县政府决定成立明水城区市容 管理委员会。对明水城区的交通、市场秩序和环境卫生进行统一管理,使市容管理逐 步走上经常化、 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6月29日,县政府印发《关于放宽政策引进 人才、振兴章丘经济的暂行规定》。欢迎外地科技人员走出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机 关,到章丘承包、承租或领办全民所有制企业和乡(镇)、村办集体企业;创办各类中、 小型合资企业和股份公司,兴办经营各种所有制形式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和技术贸 易机构。 并在家属安置、工资待遇、权利义务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7月17日,《明 水城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出台。共计5章50条,在城区规划建设管理、基础设施管 理、 环境综合治理等各方面制定了具体办法。11月9日,县政府批转县卫生局《关于 将卫生院划归乡镇政府管理实施意见的报告》。卫生院划归乡(镇)政府管理后,坚持 “六不变”的原则,即: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工作人员的身分不变; 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不变;承担的各项任务不变;国 家对卫生院的扶持政策不变。 12月8日,为奖励和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工作中做出重要 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鼓励科技人员多出成 果、快出成果,县政府出台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规定。制定了具体的奖励范围、原则和 等级评定标准。1988年2月23日,县政府发布鼓励县属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的暂行规定。 对列入省、市、县计划的技改项目,在资金、施工材料等方面优先保证;对技术改造 的企业, 实行奖励制度。4月14日,县政府印发《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压缩 开支的通知》,并同时转发国家控办《关于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规定的处理暂行办法》 和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目录。要求严格控制社会集团消费,压缩非生产性支出,把有 限的资金用于经济建设。 6月25日,县政府行文贯彻执行《山东省农业承包合同管理 试行办法》。指出,农业承包合同是国家对农业实行计划指导、进行宏观控制、管理 农村经济的重要途径。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农业承包合同的完善工作, 加强对农业承包合同的管理。8月8日,县政府决定自7月1日起,对明水城区排水设施 实行有偿使用,并提出实施办法。其目的是利用经济手段促进企事业单位合理用水, 加强对城区污、废水排放的管理,加强排水设施建设和维护,使之更好地服务生产建 设和人民生活。 9月26日,县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的通知》。 指出,《村委会组织法》是国家重要的基本法之一。它的发布试行对于提高广大农村 干部和村民的民主意识,加强基层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 社会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1月22日,县政府决定在政府系统开展执法 大检查。主要检查以《宪法》为核心的“十法一条例”的执行情况及与治理经济环境、 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以及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1989年1月9日,县政府批转《县卫生局关于深化卫生改革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的意见》。 改革的目标是,提高防病治病的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社会效益,发展卫生事业;其 中心环节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医疗卫生机构,打破“铁饭碗”、“大锅饭”,实现经 济效益和技术效益的统一。 3月21日,县政府批转县体委《关于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 的意见》,成立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领导小组,对争创工作提出目标、要求和具体措 施。3月28日,县政府转发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教育秩序优化育人环境的通告》。 要求:一是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中、小学生辍学问题;二是制止学校违反规定乱收费 现象;三是从严治校,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四是切实搞好教育事业费附加征收工作。 6月13日,县政府印发通知,要求各乡(镇) 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坚决维护经济秩序, 确保工农业生产正常运行。为彻底清除“六四”动乱造成的不良影响,维护安定团结 的政治局面,县政府号召全县党员、干部、群众,坚持维护生产秩序,与破坏生产的 各种行为作坚决的斗争,同心同德,创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生产环境,为发展全县经 济做出贡献。 8月22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整顿文化市场的通 告》。号召全县人民立即行动起来,打好整顿文化市场的人民战争,彻底扫除各种文 化垃圾和“精神鸦片”,巩固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阵地,推进全县的精神文明建设。 1990年2月13日, 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规定》,要求全体政府工作 人员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勤奋学习,提高理论素质和工作水平;廉洁勤 政,率先垂范;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务实肯干,提高工作效率;依法施政,自觉接 受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遵守纪律,增强团结,把政府 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3月1日,县政府印发关于几项工作制度的规定。主要包括县 政府会议、分工负责、调查研究、请示报告、文件审批查办、咨询协商、县长处理人 民信访、学习、劳动制度,以促进政府工作的科学化、程序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 率。 3月24日,县政府以章政普发〔1990〕13号文件向上级呈交撤县设市的请示,撤 县设市的筹备工作展开。 3月27日,县政府发布《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全额预算包干 责任制”试行办法》。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控制消费,节减开支,过几年紧日子,缓 解资金供需矛盾。 6月25日,县政府发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 通知。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号召政府全体工作人员要在思想 观念、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上有一个根本的转变;认真学习、宣传《行政诉讼法》, 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清理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0月23日,县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和《鼓励发展外向型经济的 试行规定》。对外资企业的土地使用、配套费、税收及外向型企业的利税分配、奖励 办法作出具体规定。 10月25日,县政府批转医药公司等7部门《关于治理整顿医药市 场的意见》。指出,药品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危的特殊商品,治理整顿医药市场是 理顺医药流通秩序、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不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的大事。 要求各级各部门提高认识, 切实做好这项工作。1991年1月29日,县政府印发《关于 在全县工业企业中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的意见》。提出了指导思想、奋 斗目标和主要工作措施。要求通过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以技术进步为 依据,抓管理上水平,抓调整促规模,抓投入增后劲,促进速度、效益持续稳定增长, 使产品质量和企业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 5月21日,县政府印发《章丘县九年制义务 教育实施规划》,决定从9月1日起,在全市22个乡(镇)分三批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 1995年全部完成。要求各级政府要提高对教育战略地位的认识,增强依法办好教育的 自觉性, 切实保证义务教育规划的实施。7月12日,县政府印发《章丘县一九九一年 经济体制改革要点》。(1)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搞活企业;(2)深化农村改革,促进 农村商品经济发展;(3) 搞好配套改革,包括深化流通领域的改革,进一步培育市场 体系,改善宏观经济管理,推进社会保险和住房制度改革;继续推进科技、教育、卫 生体制改革。11月20日,县政府印发济南市政府济政发〔1991〕78号文件转发山东省 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政府机关深入开展廉政教育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把廉政 教育当作一件大事来抓。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勤政为民 4个方面的教育; 着重检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违法违纪、渎职等方面的严重问题。 1992年1月19日, 《章丘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出台。其主要奋斗目标是: (1)按照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实现政务活动的民主化、法制化;(2)按照持续、稳定、 协调发展经济的要求,依法加强宏观调控,把经济管理纳入法制的轨道;(3) 依法加 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搞好环境保护,依法开发、利用和保护国家自然资源;(4) 按照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依法促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的发展; (5)加强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6)加强 廉政勤政建设,依法维护政府的权威和形象。2月26日,县政府印发《推行乡(镇) 企 业股份合作制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提出实施步骤,并在股权划分、参股形式、 利益分配、 管理体制等方面,做出具体的规定。4月22日,县政府发布《章丘县农民 负担监督管理办法》,共分6章39条。制定了乡(镇) 统筹、村提留费和义务工、劳动 积累工的标准及提取办法, 对其使用和管理作出具体规定。4月15日,县政府同意县 广播电视局《关于建立“章丘电视台”的申请报告》,决定建立章丘电视台,并着手 建台的准备工作。5月3日,县政府发布《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明水经济技术开发 区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在土地征用、税收、城建基础设施配套费、信贷等方面, 制定了优惠政策。 7月17日,《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试行意 见》出台。对农民进城条件、安置待遇、审批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11月25日,市政 府印发《关于建立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通知》。要求各级充分认识建立新国民经济 核算体系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好实施方案,逐步建立起新的国民经济核算 体系。 1993年2月20日,市政府印发《章丘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要求逐步建 立起具有章丘特色,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职前职后相衔接、与其他 教育相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形成以电大分校、成人中专、职业高中 为龙头,乡(镇)成人教育中心和行业部门办学为骨干,村办农民业校和企业职工业校 为基础的职教网络;在大力提高现有职工和农民技术素质的同时,对初、高中毕业生 进行一定的职业技术培训,使其成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文化基础、较强工 作能力和一技之长的合格劳动者。 5月1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市场效益 年”活动的意见,要求全方位推进“市场效益年”活动的开展。(1) 深化企业改革; (2) 加快工业结构调整,增强市场竞争能力;(3)加大投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4) 强化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素质;(5)强化经销工作,加快资金周转;(6)坚持科技兴工, 提高产品水平。 7月15日,市政府以章政发〔1993〕27号文件下发通知要求取消和纠 正71项涉及农民负担项目、文件及错误收费与管理办法。其中,取消集资、基金和收 费项目22项、农村达标升级活动30项;废止或修改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和涉及 农民负担的文件9个;纠正错误收费与管理办法10种,以切实减轻农民的不合理负担。 8月23日, 市政府批转市技术监督局《关于颁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统 一代码标识证书报告》。《代码标识证书》是每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团在社会经 济活动中的“身份证”,通过在银行、税务、计划、统计、财政、物资、公安等部门 有关业务领域中的强制应用,全面记录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团的经济行为,为加强 各个管理环节之间的衔接、配合,实现监督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科学化、现代化奠定 坚实的技术基础。 12月8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邮电通信事业发展的意见》。指 出,邮电通信是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是对外开放的必要条件。要求各级要 充分认识优先发展邮电通信事业的紧迫性、必要性,做到超前规划、加快发展、服务 经济、 争创一流。并确立了通信事业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1994年2月16日,市政府 印发《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的通知》,要求:(1) 强化宏观调控意识,加 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坚决杜绝计划外投资;(2) 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重点 工程建设;(3)加强房地产综合开发投资的计划管理,确保房地产业健康发展;(4)加 强对土地计划的管理, 严格控制用地规模。3月12日,《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行政 性收费实行预算管理的规定》出台。对行政性收费的范围、管理及入库、票据管理、 各执行部门的预算决算管理和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处理做出具体规定。 3月21日,市政 府印发《关于促进个体和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要求各级统一认识,解放思想,落 实鼓励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保护业户的合法权益,为个体、私营经济创 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其快速发展。4月1日,市政府下发通知,决定设立外经外贸发 展基金。并就基金的用途、来源、收取、管理做出具体规定。此项基金主要用于:(1) 外贸出口生产基地建设和培育,新出口产品的开发实验和风险补贴;(2) 新项目的前 期准备、洽谈、签约和考察;(3)参加经贸展谈活动,支付产品展销摊位费;(4)举办 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开展经验交流、知识讲座;(5) 组织参加海外招商引资活动; (6)开展友好城市的建设和友好人士的交往活动。5月10日,市政府发布《流动人口计 划生育管理实施细则》,共19条。成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 制订措施, 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纳入经常性、法制化的轨道。6月13日,市 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实行乡(镇)临时财政体制意见的报告》。决定统一实行“核 定支出基数,收入增长分成(或增收全留)”的财政管理体制,即:乡(镇)参与分成的 收入仍按原财政体制的收入范围计算, 本年度比上年实际收入的增长部分, 根据乡 (镇)的经济基础,分别不同情况,确定分成比例。8月8日,市政府批转《关于编制章 丘市“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的意见》。主要内容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内容、 任务目标、 战略重点、措施以及编制专题发展规划。8月24日,市政府印发《章丘市 90年代农业发展规划》。其指导思想是:以市场为导向,以不断提高农产品的有效供 给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以实施农业振兴工程为重点,大力调整优化农业内部结构。 坚持以工程带开发,以开发促发展,依靠科技进步,实施龙头带动、市场牵动,建设 南、北、中三大农业开发区,使全市农业纳入“市场-龙头-基地”相衔接的高产、优 质、高效发展的快车道,尽快形成城郊型农业发展的新格局,为21世纪农业的更快发 展奠定基础。11月21日,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 指出,农村养老保险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新生事物,对于完善农村社会保险体系、深化 农村改革、促进社会稳定和全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提出了具体的任务目标和 工作措施。12月20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 要求:(1)进一步提高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2)理顺管理体制, 健全完善农技推广体系;(3) 增加农业技术推广经费,确保科技人员工资足额到位; (4)鼓励农业科技干部在第一线工作;(5)切实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领导。 12月21日, 市政府发布《出版发行管理实施细则》,共6章33条。对版权与出版、印 刷、 发行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并提出奖惩办法。1995年2月20日,市政府发布《关于 增加教育投入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定》。其主要内容为:(1) 切实保证各级财政对教育 投入的“三个增长”;(2)疏通教育经费征收渠道,改革教育经费管理体制;(3)进一 步拓宽教育筹资渠道;(4)全面落实对教育的优惠政策;(5)加强教育经费征管工作的 领导。 5月25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重点工业项目管理的意见》,确定对重点项 目管理的4条原则: 一是突出重点;二是全程监控;三是分层管理;四是严格申报程 序。 4月14日,市政府批转市农业局《关于在全市进一步推行“村账乡管”经验的报 告》。“村账乡(镇)管”是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管理农村财务的新管理体制,其 主要作用和意义是:(1)理顺农村财务管理体制;(2)促进财务公开,密切干群关系; (3)促进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4)有利于会计队伍的稳定和业务技术水平的提高; (5)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廉政建设,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6月30 日,市政府印发《章丘市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确定的主要目标是:到2000年 底前,建设安居住宅,重点解决无房户、危房户、不宜两代人居住户及人均居住面积 8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力争达到小康居住水平。7月18日,市政府《关 于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意见》出台。指出了加快企业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必须解决的4个问题:(1) 不断开发新产品;(2)发展规模企业要以实现最佳效益为原 则;(3)建立适应新形势对企业和企业家的考核标准;(4)因企制宜,选择发展路子。 10月8日, 市政府批转市农业局《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意见》。指出,农 村合作基金会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一是为增加农民收入、 增强农业自我发展能力提供了新的资金来源;二是有利于理顺农村财务管理体制;三 是有利于建立农村新的积累机制,改善积累和消费比例关系;四是支持了“两高一优” 农业、规模经营和乡(镇)、村办企业的发展;五是壮大了集体经济,减轻了农民负担, 促进了农村社会的稳定。《意见》明确了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发展目标、方向和具体管 理办法。 文件选目 ┌───────┬─────────┬─────────────────────────────┐ │发文时间 │文号 │题目 │ ├───────┼─────────┼─────────────────────────────┤ │1986年1月14日 │章政发〔1986〕1号 │章丘县人民政府一九八六年农业生产意见 │ ├───────┼─────────┼─────────────────────────────┤ │1986年3月3日 │章政发〔1986〕8号 │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春季植树绿化突击活动的意见 │ ├───────┼─────────┼─────────────────────────────┤ │1986年4月5日 │章政发〔1986〕15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章丘县水土保持试行规定》的通知 │ ├───────┼─────────┼─────────────────────────────┤ │1986年5月12日 │章政发〔1986〕24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经济协调会议制度的通知 │ ├───────┼─────────┼─────────────────────────────┤ │1986年5月29日 │章政发〔1986〕30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对乡镇实行“定收定支、增长分成”财政体制│ │ │ │的通知 │ ├───────┼─────────┼─────────────────────────────┤ │1986年7月3日 │章政发〔1986〕36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 │ ├───────┼─────────┼─────────────────────────────┤ │1986年9月30日 │章政发〔1986〕50号│章丘县人民政府批转《关于建立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意见》的│ │ │ │通知 │ ├───────┼─────────┼─────────────────────────────┤ │1986年11月26日│章政发〔1986〕64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布告》│ │ │ │的通知 │ ├───────┼─────────┼─────────────────────────────┤ │1986年12月29日│章政发〔1986〕66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平原林网化一次达标的规划意见 │ ├───────┼─────────┼─────────────────────────────┤ │1987年2月15日 │章政发〔1987〕7号 │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运动的意见 │ ├───────┼─────────┼─────────────────────────────┤ │1987年3月15日 │章政发〔1987〕9号 │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领导成员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建设的规定 │ ├───────┼─────────┼─────────────────────────────┤ │1987年3月19日 │章政发〔1987〕10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几项工作制度的规定 │ ├───────┼─────────┼─────────────────────────────┤ │1987年4月11日 │章政发〔1987〕13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农村中小学校舍“六配套”工作的通知 │ ├───────┼─────────┼─────────────────────────────┤ │1987年6月1日 │章政发〔1987〕21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制定地方法规的暂行规定 │ ├───────┼─────────┼─────────────────────────────┤ │1987年6月29日 │章政发〔1987〕31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印发《章丘县关于放宽政策引进人才、振兴章丘经│ │ │ │济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 ├───────┼─────────┼─────────────────────────────┤ │1987年7月17日 │章政发〔1987〕34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明水城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续表1 │ ├───────┬─────────┬─────────────────────────────┤ │发文时间 │文号 │题目 │ ├───────┼─────────┼─────────────────────────────┤ │1987年9月3日 │章政发〔1987〕40号│章丘县人民政府转发省政府《发布〈关于农林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 │ │ │的试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1987年10月5日 │章政发〔1987〕45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印发《明水城区供水试行办法》的通知 │ ├───────┼─────────┼─────────────────────────────┤ │1987年11月9日 │章政发〔1987〕51号│章丘县人民政府转发县卫生局《关于将卫生院划归乡镇政府管理实│ │ │ │施意见的报告》 │ ├───────┼─────────┼─────────────────────────────┤ │1987年11月28日│章政发〔1987〕53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民义务工、基建工使用管理办法的试行规定│ ├───────┼─────────┼─────────────────────────────┤ │1988年2月23日 │章政发〔1988〕6号 │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章丘县鼓励县属企业进行技术改造的暂│ │ │ │行规定》的通知 │ ├───────┼─────────┼─────────────────────────────┤ │1988年4月14日 │章政发〔1988〕14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压缩开支的通知 │ ├───────┼─────────┼─────────────────────────────┤ │1988年6月11日 │章政发〔1988〕22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章丘县放活科技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 ├───────┼─────────┼─────────────────────────────┤ │1988年8月26日 │章政发〔1988〕38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和发展林木资源的通知 │ ├───────┼─────────┼─────────────────────────────┤ │1988年9月26日 │章政发〔1988〕44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的通知 │ ├───────┼─────────┼─────────────────────────────┤ │1988年10月26日│章政发〔1988〕48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清理固定资产在建项目压缩投资规模的通知 │ ├───────┼─────────┼─────────────────────────────┤ │1988年11月16日│章政发〔1988〕52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章丘县城区统一开发建设暂行办法》的│ │ │ │通知 │ ├───────┼─────────┼─────────────────────────────┤ │1988年12月3日 │章政发〔1988〕57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的暂行办法》的通│ │ │ │知 │ ├───────┼─────────┼─────────────────────────────┤ │1989年1月9日 │章政发〔1989〕2号 │章丘县人民政府批转县卫生局《关于深化卫生改革、促进卫生事业│ │ │ │发展意见》的通知 │ ├───────┼─────────┼─────────────────────────────┤ │1989年1月15日 │章政发〔1989〕7号 │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章丘县城镇房屋产权籍管理暂行办法》│ │ │ │的通知 │ ├───────┼─────────┼─────────────────────────────┤ │1989年3月21日 │章政发〔1989〕12号│章丘县人民政府批转县体委《关于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的意见》的│ │ │ │通知 │ ├───────┼─────────┼─────────────────────────────┤ │1989年4月10日 │章政发〔1989〕20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发布《章丘县农业承包合同管理章程》的通知 │ ├───────┼─────────┼─────────────────────────────┤ │1989年6月10日 │章政发〔1989〕29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搞好节约用水、节约用电的紧急通知 │ ├───────┼─────────┼─────────────────────────────┤ │1989年6月11日 │章政发〔1989〕30号│章丘县人民政府转发市政府《关于发布〈济南市农村五保供给统筹│ │ │ │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 │1989年6月13日 │章政发〔1989〕31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维护经济秩序、确保工农业生产正常进行│ │ │ │的通知 │ ├───────┼─────────┼─────────────────────────────┤ │1989年6月23日 │章政发〔1989〕35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检查和维修的│ │ │ │通知 │ ├───────┼─────────┼─────────────────────────────┤ │1990年2月13日 │章政发〔1990〕2号 │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规定 │ ├───────┼─────────┼─────────────────────────────┤ │1990年6月25日 │章政发〔1990〕24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通│ │ │ │知 │ ├───────┼─────────┼─────────────────────────────┤ │1990年7月4日 │章政发〔1990〕34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印发《章丘县预算外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续表2 │ ├───────┬─────────┬─────────────────────────────┤ │发文时间 │文号 │题目 │ ├───────┼─────────┼─────────────────────────────┤ │1990年7月11日 │章政发〔1990〕38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章丘县一九九○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通│ │ │ │知 │ ├───────┼─────────┼─────────────────────────────┤ │1990年7月15日 │章政发〔1990〕39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治理整顿中深化企业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 │1990年8月3日 │章政发〔1990〕46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安排好群众生活的通知 │ ├───────┼─────────┼─────────────────────────────┤ │1990年10月22日│章政发〔1990〕63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创建省初级卫生保健示范县的决定 │ ├───────┼─────────┼─────────────────────────────┤ │1990年10月23日│章政发〔1990〕59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和鼓励发展外向│ │ │ │型经济试行规定的通知 │ ├───────┼─────────┼─────────────────────────────┤ │1991年1月29日 │章政发〔1991〕7号 │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工业企业中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 │ │ │”活动的意见 │ ├───────┼─────────┼─────────────────────────────┤ │1991年2月 │章政发〔1991〕9号 │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建设若干问题的规定 │ ├───────┼─────────┼─────────────────────────────┤ │1991年4月1日 │章政发〔1991〕14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办学校校改工作实施方案 │ ├───────┼─────────┼─────────────────────────────┤ │1991年4月5日 │章政发〔1991〕13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制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工作的通│ │ │ │知 │ ├───────┼─────────┼─────────────────────────────┤ │1991年5月21日 │章政发〔1991〕20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章丘县九年制义务教育实施规划》的通│ │ │ │知 │ ├───────┼─────────┼─────────────────────────────┤ │1991年7月12日 │章政发〔1991〕29号│章丘县人民政府批转县体改委关于一九九一年经济体制改革要点的│ │ │ │通知 │ ├───────┼─────────┼─────────────────────────────┤ │1991年7月18日 │章政发〔1991〕32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发布《章丘县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991年9月9日 │章政发〔1991〕44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印发《章丘县明水城区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 │ │》的通知 │ ├───────┼─────────┼─────────────────────────────┤ │1991年9月20日 │章政发〔1991〕46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济王路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 │ ├───────┼─────────┼─────────────────────────────┤ │1991年12月25日│章政发〔1991〕63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章丘县“八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的│ │ │ │通知 │ ├───────┼─────────┼─────────────────────────────┤ │1992年1月19日 │章政发〔1992〕7号 │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章丘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 │ │ │通知 │ ├───────┼─────────┼─────────────────────────────┤ │1992年1月27日 │章政发〔1992〕12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发布《章丘县征收重点建设和社会发展基金暂行办│ │ │ │法》的通知 │ ├───────┼─────────┼─────────────────────────────┤ │1992年2月26日 │章政发〔1992〕13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印发《章丘县推行乡镇企业股份合作制实施方案》│ │ │ │的通知 │ ├───────┼─────────┼─────────────────────────────┤ │1992年4月13日 │章政发〔1992〕17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三十万亩吨粮田的意见 │ ├───────┼─────────┼─────────────────────────────┤ │1992年4月22日 │章政发〔1992〕21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发布《章丘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992年5月3日 │章政发〔1992〕22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明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 ├───────┼─────────┼─────────────────────────────┤ │1992年5月13日 │章政发〔1992〕33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和推行合作医疗保健制度的│ │ │ │意见 │ ├───────┼─────────┼─────────────────────────────┤ │1992年5月19日 │章政发〔1992〕32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发布《章丘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 │1992年5月25日 │章政发〔1992〕36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印发经济工作提纲的通知 │ ├───────┼─────────┼─────────────────────────────┤ │1992年7月17日 │章政发〔1992〕43号│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务工经商的试行意见 │ └───────┴─────────┴─────────────────────────────┘ ┌────────────────────────────────────────────────┐ │续表3 │ ├───────┬──────────┬─────────────────────────────┤ │发文时间 │文号 │题目 │ ├───────┼──────────┼─────────────────────────────┤ │1992年9月18日 │章政发〔1992〕52号 │章丘县人民政府关于撤县设市后更改机构名称的通知 │ ├───────┼──────────┼─────────────────────────────┤ │1992年11月25日│章政发〔1992〕60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通知 │ ├───────┼──────────┼─────────────────────────────┤ │1992年12月30日│章政发〔1992〕67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发布《章丘市企业职工大病医疗费用和女职工生育│ │ │ │费用社会统筹试行办法》的通知 │ ├───────┼──────────┼─────────────────────────────┤ │1993年2月20日 │章政发〔1993〕4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印发《章丘市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的通知 │ ├───────┼──────────┼─────────────────────────────┤ │1993年3月11日 │章政发〔1993〕6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市场效益年”活动的意见 │ ├───────┼──────────┼─────────────────────────────┤ │1993年5月4日 │章政发〔1993〕17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意见 │ ├───────┼──────────┼─────────────────────────────┤ │1993年6月14日 │章政发〔1993〕23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意见│ │ │ │》的通知 │ ├───────┼──────────┼─────────────────────────────┤ │1993年7月15日 │章政发〔1993〕27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纠正71项涉及农民负担项目、文件及错│ │ │ │误收费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 ├───────┼──────────┼─────────────────────────────┤ │1993年9月29日 │章政发〔1993〕38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 ├───────┼──────────┼─────────────────────────────┤ │1993年10月30日│章政发〔1993〕41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有偿集资活动坚决制止乱集资问题的通知│ ├───────┼──────────┼─────────────────────────────┤ │1993年11月15日│章政发〔1993〕44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近期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意见 │ ├───────┼──────────┼─────────────────────────────┤ │1993年12月6日 │章政发〔1993〕47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和纠正第二批行政事业性乱收费项目│ │ │ │的通知 │ ├───────┼──────────┼─────────────────────────────┤ │1993年12月20日│章政发〔1993〕49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理顺教育管理体制的请示 │ ├───────┼──────────┼─────────────────────────────┤ │1994年2月16日 │章政发〔1994〕9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宏观调控的通知 │ ├───────┼──────────┼─────────────────────────────┤ │1994年3月21日 │章政发〔1994〕15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意见 │ ├───────┼──────────┼─────────────────────────────┤ │1994年4月5日 │章政发〔1994〕26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 │ ├───────┼──────────┼─────────────────────────────┤ │1994年4月9日 │章政发〔1994〕18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明水经济开发区申请验收的请示 │ ├───────┼──────────┼─────────────────────────────┤ │1994年7月11日 │章政发〔1994〕54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印发《章丘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 │ │》的通知 │ ├───────┼──────────┼─────────────────────────────┤ │1994年8月8日 │章政发〔1994〕64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编制章丘市“九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意│ │ │ │见通知 │ ├───────┼──────────┼─────────────────────────────┤ │1994年8月24日 │章政发〔1994〕69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印发《章丘市九十年代农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 ├───────┼──────────┼─────────────────────────────┤ │1994年10月24日│章政发〔1994〕83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当前企业产权改革中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 │ ├───────┼──────────┼─────────────────────────────┤ │1994年11月21日│章政发〔1994〕89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意见 │ ├───────┼──────────┼─────────────────────────────┤ │1994年11月26日│章政发〔1994〕93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医药公司、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关于加强│ │ │ │药品管理工作的意见》 │ ├───────┼──────────┼─────────────────────────────┤ │1994年12月20日│章政发〔1994〕100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 │ ├───────┼──────────┼─────────────────────────────┤ │1995年2月20日 │章政发〔1995〕7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加教育投入、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定 │ ├───────┼──────────┼─────────────────────────────┤ │1995年3月25日 │章政发〔1995〕10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工业项目管理的意见 │ ├───────┼──────────┼─────────────────────────────┤ │1995年3月28日 │章政发〔1995〕11号 │章丘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财政局《关于对乡镇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的│ │ │ │报告》的通知 │ └───────┴──────────┴─────────────────────────────┘ ┌───────────────────────────────────────────────┐ │续表4 │ ├───────┬─────────┬─────────────────────────────┤ │发文时间 │文号 │题目 │ ├───────┼─────────┼─────────────────────────────┤ │1995年4月15日 │章政发〔1995〕15号│章丘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农业局《关于在全市进一步推进“村帐乡管│ │ │ │”经验的报告》的通知 │ ├───────┼─────────┼─────────────────────────────┤ │1995年5月24日 │章政发〔1995〕22号│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章丘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的│ │ │ │通知 │ ├───────┼─────────┼─────────────────────────────┤ │1995年6月15日 │章政发〔1995〕27号│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实施义务教育制止学生流失辍学的通知 │ ├───────┼─────────┼─────────────────────────────┤ │1995年6月30日 │章政发〔1995〕32号│章丘市人民政府印发《章丘市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 │1995年7月3日 │章政发〔1995〕33号│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向农用拖拉机收费集资的通知 │ ├───────┼─────────┼─────────────────────────────┤ │1995年7月10日 │章政发〔1995〕36号│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母婴保健法》的通知 │ ├───────┼─────────┼─────────────────────────────┤ │1995年7月18日 │章政发〔1995〕34号│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意见 │ ├───────┼─────────┼─────────────────────────────┤ │1995年9月15日 │章政发〔1995〕42号│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争创全国科技实力百强县(市)实施方案│ │ │ │》的通知 │ ├───────┼─────────┼─────────────────────────────┤ │1995年10月8日 │章政发〔1995〕48号│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农业局《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的│ │ │ │意见》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