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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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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法治统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要保证统计工作三大职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 件下得以正常发挥,更好地巩固统计改革和统计建设成果,必须坚持以法治统。为此, 从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入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加强对统计执法的领导。市(县) 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 3名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专业科业务骨干为成员的部门执法领 导小组;配备了1名专职、5名兼职的统计执法检查员,并从业务主管部门聘请业务能 力强、知法懂法的业务骨干4人为执法员。各乡(镇) 配齐以统计办业务主任为主的兼 职检查员,建立起全市法制检查网络。二是采取不同形式,在全市(县)范围掀起宣传、 学习《统计法》的热潮;并通过新闻媒介广造舆论,大造声势,形成了依法统计的强 大氛围。在统计执法宣传活动中,共组织印发各种宣传材料2000余份,其中《山东省 统计管理条例》印发1000余份。并根据统计“二五”普法培训规划,举办培训班15次、 参训达3500人次。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统计法律意识提高,守法执法的自觉性增强。 三是按照《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建立统计管理登记制度。近两年来, 对全市1000个单位依法进行统计管理登记,摸清了全市统计调查单位的底子。四是深 入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犯《统计法》的单位。1995年,市统计局会同监察 局、国税局、地税局开展全市统计执法重点抽查,对个别违法单位进行严肃处理、通 报全市。收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维护了《统计法》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