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城区规划、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区规划开始由市(县)城建委城建科负责。
1994年1月,市城建委专设规划科,由5人组成,负责城区规划及城区规划建设。村镇
规划开始由县政府代管。 1984年3月,县城建委设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境内村镇规
划、建设。
城区规划 1984年,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出《章丘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以指导城区建设和管理。1985年,出台《明水城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1986年底,
搞出《全城排洪排污规划》,并着手搞详细规划。从1990年4月始,按《城市规划法》
规定,严格执行“一书两证” (《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 制度,执行率保持在98%以上,有效地控制了违法建设和违法用
地行为。 从1991年,济南市划为沿海经济开放区,特别是1992年8月章丘撤县设市以
来,为把明水建成省城旅游东线第一站,通过集中论证市区发展前景和实施方案,初
步确定市区明水的建设规划格局为:将自然景观、人文特色融于市区建设,加快基础
设施和建筑造型现代化步伐。形成“城在水中、人在绿中”,具有“小泉城”特色的
卫星城市。与此同时,规划设计重点移位于专业及详细规划,先后完成汇泉路、车站
街、山泉路东段、双山路、绣江商业城、国土园林绿化、城区供水、桃花山公园、眼
明泉住宅小区、桃花山小区二期工程的详细规划,1993年,根据撤县设市后城市建设
的新要求,重新编制《章丘市城市建设“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和新一轮《章丘
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5年7月10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对章丘总体规划给予批复,在
济南市总体规划搞出之前,章丘可按此规划指导城市建设和控制城市发展。控制性详
细规划的编制, 先后完成规划面积2.4平方公里的《生态文化城详细规划》,济青路
两侧、汽车站东荷花池的详细规划和镇东大街以东、东外环路以西、济青路以南、铁
道北路以北约2平方公里的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覆盖率达62%。编制完成环卫专业规
划。消防专业规划的基础性工作亦准备就序,可望1996年上半年编制完成。规划设计
的资质、设备、技术人员配备和素质等方面逐步适应形势需要。1995年,共办理“一
书两证” 74份,执行率达100%。市城建委并专门设立规划监察办公室,加强工作力
度。查处违法违章建设26起,处理22起,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乡(镇)规划 1985年,随着全县经济建设的发展和新建乡(镇)的增加,乡(镇)驻
地向小城镇方向发展并实行统一规划。“七五”期间,全县22个乡(镇)驻地,已完成
明水、绣惠、普集、埠村、水寨、文祖、相公庄、黄河8个乡(镇)驻地规划。1990年,
贯彻落实《城市规划法》,加强村镇规划,尤其是乡(镇)驻地规划的执行、管理。绣
惠镇被列为济南市村镇建设6个综合试点乡(镇)之一。1991年,重点抓了绣惠镇等5个
重点乡(镇)规划建设。1992年,以开展“十百千”活动为重点,对乡(镇)驻地规划进
一步修订完善。 9月26日,在济南南郊宾馆召开的全省村镇建设“十百千”活动总结
表彰大会上,章丘获全省村镇建设先进县(市)称号;刁镇、埠村、普集获新型乡(镇)
称号。1993年,进行全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第二个层次即以乡(镇)为单位的小城
镇规划。规划把市机关驻地明水镇和附近枣园镇、旭升乡列为明水市区总体规划范围。
分别规划了以普集、相公庄、埠村为代表的工业小城镇,以枣园、绣惠、刁镇为代表
的商贸小城镇,以龙山、垛庄、白云湖为代表的旅游小城镇。初步形成以明水市区为
中心,周围重点城镇为骨干,一般乡(镇)为依托,布局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
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1995年4月,全省村镇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在章丘召开,章
丘同时被确定为全省5个小城镇试点县(市)之一。年内8个重点城镇的“六图一书”、
一般城镇的“三图一书”等规划的基础性工作已全面完成。村镇建设管理程序逐步规
范化,全年对乡(镇)驻地发放“一书两证”67份,办证执行率达100%。
村庄规划 1978年以来,境内农村建设统一规划,拆旧翻新,新建住房连片出现。
“七五”期间,重点抓了明水镇王家寨平房、山后寨乡黄土崖楼房、宁家埠乡袁辛庄
旧村改造3个试点, 指导全县农村规划实施和建设工作。1990年下半年,发放《村镇
建设许可证》。1991年,村镇建设重点为:加强集镇、城乡结合部和公路沿线建设,
注重村镇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提高农民住宅建设质量。重点抓了10个村庄规划建
设, 并着手制订100个“小康村”发展计划。1992年,在开展“十百千”活动中,对
部分重点村庄规划进一步修订完善。 9月,在全省村镇建设“十百千”活动总结表彰
大会上,埠西村、翟家庄、夏庄、杨家巷、旭升、向高村、大桑村、任家道口、普西
村、贺套庄、王家寨、王金家村、黄土崖、季官庄、董高唐村、牛码头村、吴家寨、
北李村、马庄、逯家村20个村庄被授予“明星村”称号,省政府统一制发花岗石村标。
1994年,普集镇普西村小康屋建设有两种类型成为全省样板。1995年,村庄规划全面
铺开,高桥等35个村庄规划按法定程序予以批准实施。所辖村庄规划调整完善率达80
%,新一轮规划已完成20%以上。年内又抓了埠村镇埠西村和圣井镇官庄的小区建设,
至年底,已初具规划。
建设规划
视图
分城区规划、乡(镇)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区规划开始由市(县)城建委城建科负责。
1994年1月,市城建委专设规划科,由5人组成,负责城区规划及城区规划建设。村镇
规划开始由县政府代管。 1984年3月,县城建委设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境内村镇规
划、建设。
城区规划 1984年,在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出《章丘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以指导城区建设和管理。1985年,出台《明水城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1986年底,
搞出《全城排洪排污规划》,并着手搞详细规划。从1990年4月始,按《城市规划法》
规定,严格执行“一书两证” (《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 制度,执行率保持在98%以上,有效地控制了违法建设和违法用
地行为。 从1991年,济南市划为沿海经济开放区,特别是1992年8月章丘撤县设市以
来,为把明水建成省城旅游东线第一站,通过集中论证市区发展前景和实施方案,初
步确定市区明水的建设规划格局为:将自然景观、人文特色融于市区建设,加快基础
设施和建筑造型现代化步伐。形成“城在水中、人在绿中”,具有“小泉城”特色的
卫星城市。与此同时,规划设计重点移位于专业及详细规划,先后完成汇泉路、车站
街、山泉路东段、双山路、绣江商业城、国土园林绿化、城区供水、桃花山公园、眼
明泉住宅小区、桃花山小区二期工程的详细规划,1993年,根据撤县设市后城市建设
的新要求,重新编制《章丘市城市建设“九五”计划及2010年规划》和新一轮《章丘
市城市总体规划》 。1995年7月10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对章丘总体规划给予批复,在
济南市总体规划搞出之前,章丘可按此规划指导城市建设和控制城市发展。控制性详
细规划的编制, 先后完成规划面积2.4平方公里的《生态文化城详细规划》,济青路
两侧、汽车站东荷花池的详细规划和镇东大街以东、东外环路以西、济青路以南、铁
道北路以北约2平方公里的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覆盖率达62%。编制完成环卫专业规
划。消防专业规划的基础性工作亦准备就序,可望1996年上半年编制完成。规划设计
的资质、设备、技术人员配备和素质等方面逐步适应形势需要。1995年,共办理“一
书两证” 74份,执行率达100%。市城建委并专门设立规划监察办公室,加强工作力
度。查处违法违章建设26起,处理22起,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乡(镇)规划 1985年,随着全县经济建设的发展和新建乡(镇)的增加,乡(镇)驻
地向小城镇方向发展并实行统一规划。“七五”期间,全县22个乡(镇)驻地,已完成
明水、绣惠、普集、埠村、水寨、文祖、相公庄、黄河8个乡(镇)驻地规划。1990年,
贯彻落实《城市规划法》,加强村镇规划,尤其是乡(镇)驻地规划的执行、管理。绣
惠镇被列为济南市村镇建设6个综合试点乡(镇)之一。1991年,重点抓了绣惠镇等5个
重点乡(镇)规划建设。1992年,以开展“十百千”活动为重点,对乡(镇)驻地规划进
一步修订完善。 9月26日,在济南南郊宾馆召开的全省村镇建设“十百千”活动总结
表彰大会上,章丘获全省村镇建设先进县(市)称号;刁镇、埠村、普集获新型乡(镇)
称号。1993年,进行全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第二个层次即以乡(镇)为单位的小城
镇规划。规划把市机关驻地明水镇和附近枣园镇、旭升乡列为明水市区总体规划范围。
分别规划了以普集、相公庄、埠村为代表的工业小城镇,以枣园、绣惠、刁镇为代表
的商贸小城镇,以龙山、垛庄、白云湖为代表的旅游小城镇。初步形成以明水市区为
中心,周围重点城镇为骨干,一般乡(镇)为依托,布局合理、优势互补、各具特色、
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1995年4月,全省村镇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在章丘召开,章
丘同时被确定为全省5个小城镇试点县(市)之一。年内8个重点城镇的“六图一书”、
一般城镇的“三图一书”等规划的基础性工作已全面完成。村镇建设管理程序逐步规
范化,全年对乡(镇)驻地发放“一书两证”67份,办证执行率达100%。
村庄规划 1978年以来,境内农村建设统一规划,拆旧翻新,新建住房连片出现。
“七五”期间,重点抓了明水镇王家寨平房、山后寨乡黄土崖楼房、宁家埠乡袁辛庄
旧村改造3个试点, 指导全县农村规划实施和建设工作。1990年下半年,发放《村镇
建设许可证》。1991年,村镇建设重点为:加强集镇、城乡结合部和公路沿线建设,
注重村镇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和提高农民住宅建设质量。重点抓了10个村庄规划建
设, 并着手制订100个“小康村”发展计划。1992年,在开展“十百千”活动中,对
部分重点村庄规划进一步修订完善。 9月,在全省村镇建设“十百千”活动总结表彰
大会上,埠西村、翟家庄、夏庄、杨家巷、旭升、向高村、大桑村、任家道口、普西
村、贺套庄、王家寨、王金家村、黄土崖、季官庄、董高唐村、牛码头村、吴家寨、
北李村、马庄、逯家村20个村庄被授予“明星村”称号,省政府统一制发花岗石村标。
1994年,普集镇普西村小康屋建设有两种类型成为全省样板。1995年,村庄规划全面
铺开,高桥等35个村庄规划按法定程序予以批准实施。所辖村庄规划调整完善率达80
%,新一轮规划已完成20%以上。年内又抓了埠村镇埠西村和圣井镇官庄的小区建设,
至年底,已初具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