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全县共开办财产保险(含企业财产、家庭财产、机动车、自行车等险种)、
人身保险(含团体意外伤害、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乘客意外伤害、学生平安等险种)、
农业保险(含麦场火灾两全保险)3大保险类,12个险种。保险业务总收入131万元;承
保金额2.8亿元, 其中财产保险收入114万元、人身保险收入15万元、农业保险收入2
万元。 全年共处理各种赔案526件, 支付赔款80万元, 其中财产保险赔款78万元。
1987年,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由重视财产保险逐步向人身保险转移。相继开办
儿童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人寿保险、 养老金保险,保费收入28万元。全年保费收入
215万元, 承保金额6.3亿元。处理各种赔案819起,支付金额65万元。1988年,财产
保险增辟铁路运输、公路货物运输保险业务。使广大企业和群众的物资循环得到经济
保险;人身保险,针对乡(镇) 企业职工老有所养问题,对全县3个乡(镇)、15个企业
进行了养老金保险试点,为1884名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1989年10月,为纪念中国人
民保险公司成立40周年,恢复国内业务10周年,县保险公司举行盛大宣传活动。共发
放保险宣传材料2万余份,宣传群众达3万多人,在全县22个乡(镇)放映保险知识幻灯
影片120场次。 通过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保险意识,扩大了保险工作的影响。至年
末, 保费收入470万元, 承担风险10亿元;处理各种赔案720起,支付赔款77万元。
1990~1992年,保险种类发展到4大类,31个险种,保险业务总收入分别为693万元、
960万元、1500万元,承保金额分别为11.52亿元、14.39亿元、19.75亿元,共处理各
类灾害事故7958起, 支付各种赔款和保险金855万元。市保险公司合理运用资金,为
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累计投资600多万元,扶持乡(镇) 企业50多家。通过保险投资,
密切保险公司与企业的关系,缓解部分企业资金紧张的矛盾,提高了保险的社会信誉
和经济效益。1993年,市保险公司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以发展业务为中心,
强化竞争意识,狠抓经营管理。全年实现保险业务总收入168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2.27%。 其中保费收入885万元,储金收入799万元,分别占业务总收入的52.5 5%
和47.45%。财产保险业务收入926万元,农险业务收入102万元,人身险业务收入631
万元, 涉外险业务收入25万元, 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3.46%、 8.92%、0.63%、
733.33%。共处理各类赔付案件3019起,支付赔款和给付保险金1023万元,综合赔付
率36.04%,比去年同期高23.67个百分点,保险的补偿作用得以更大发挥。1994年,
试办农村保险互助会, 当年各类保险业务总收入为2332万元,其中人保业务收入183
4万元、互助会业务收入498万元,分别占总收入的78.64%和21.36%。共处理各类赔
案4222件,支付赔款854万元,其中人保业务赔付案件3875件、支付赔款820万元,互
助会业务赔付案件347件、支付赔款34万元。综合赔付率为36.62%。1995年,随着金
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市保险公司强化措施,努力巩固
和发展各项保险业务。至年末,完成业务总收入2656万元,其中人保业务收入2068万
元, 互助会业务收入588万元,分别占业务总收入的77.86%、22.14%,分别比上年
同期增长12.76%、18.07%。全年共处理各类赔案5066件;支付赔款1286万元,其中
人保业务赔付案件2556件、支付赔款1047万元,互助会业务处理案件2510件、支付赔
款239万元。综合赔付率48.42%。为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定提供了可靠保障。
(孙殿海)
业务拓展
视图
1986年,全县共开办财产保险(含企业财产、家庭财产、机动车、自行车等险种)、
人身保险(含团体意外伤害、公路旅客意外伤害、乘客意外伤害、学生平安等险种)、
农业保险(含麦场火灾两全保险)3大保险类,12个险种。保险业务总收入131万元;承
保金额2.8亿元, 其中财产保险收入114万元、人身保险收入15万元、农业保险收入2
万元。 全年共处理各种赔案526件, 支付赔款80万元, 其中财产保险赔款78万元。
1987年,为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由重视财产保险逐步向人身保险转移。相继开办
儿童意外伤害保险、 团体人寿保险、 养老金保险,保费收入28万元。全年保费收入
215万元, 承保金额6.3亿元。处理各种赔案819起,支付金额65万元。1988年,财产
保险增辟铁路运输、公路货物运输保险业务。使广大企业和群众的物资循环得到经济
保险;人身保险,针对乡(镇) 企业职工老有所养问题,对全县3个乡(镇)、15个企业
进行了养老金保险试点,为1884名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1989年10月,为纪念中国人
民保险公司成立40周年,恢复国内业务10周年,县保险公司举行盛大宣传活动。共发
放保险宣传材料2万余份,宣传群众达3万多人,在全县22个乡(镇)放映保险知识幻灯
影片120场次。 通过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保险意识,扩大了保险工作的影响。至年
末, 保费收入470万元, 承担风险10亿元;处理各种赔案720起,支付赔款77万元。
1990~1992年,保险种类发展到4大类,31个险种,保险业务总收入分别为693万元、
960万元、1500万元,承保金额分别为11.52亿元、14.39亿元、19.75亿元,共处理各
类灾害事故7958起, 支付各种赔款和保险金855万元。市保险公司合理运用资金,为
支持地方经济建设,累计投资600多万元,扶持乡(镇) 企业50多家。通过保险投资,
密切保险公司与企业的关系,缓解部分企业资金紧张的矛盾,提高了保险的社会信誉
和经济效益。1993年,市保险公司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以发展业务为中心,
强化竞争意识,狠抓经营管理。全年实现保险业务总收入168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2.27%。 其中保费收入885万元,储金收入799万元,分别占业务总收入的52.5 5%
和47.45%。财产保险业务收入926万元,农险业务收入102万元,人身险业务收入631
万元, 涉外险业务收入25万元, 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23.46%、 8.92%、0.63%、
733.33%。共处理各类赔付案件3019起,支付赔款和给付保险金1023万元,综合赔付
率36.04%,比去年同期高23.67个百分点,保险的补偿作用得以更大发挥。1994年,
试办农村保险互助会, 当年各类保险业务总收入为2332万元,其中人保业务收入183
4万元、互助会业务收入498万元,分别占总收入的78.64%和21.36%。共处理各类赔
案4222件,支付赔款854万元,其中人保业务赔付案件3875件、支付赔款820万元,互
助会业务赔付案件347件、支付赔款34万元。综合赔付率为36.62%。1995年,随着金
融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保险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市保险公司强化措施,努力巩固
和发展各项保险业务。至年末,完成业务总收入2656万元,其中人保业务收入2068万
元, 互助会业务收入588万元,分别占业务总收入的77.86%、22.14%,分别比上年
同期增长12.76%、18.07%。全年共处理各类赔案5066件;支付赔款1286万元,其中
人保业务赔付案件2556件、支付赔款1047万元,互助会业务处理案件2510件、支付赔
款239万元。综合赔付率48.42%。为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定提供了可靠保障。
(孙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