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务监管稽核是县级人民银行一项重要的基本工作。1986年以来,对所辖金
融机构进行检查稽核多次,发现具体问题都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提出多项建议、意见,
保证金融业的稳健经营。 1988年,遵循国家规定的货币方针政策,先后组织3个稽核
组,投入稽核力量39人次,对3个金融机构分别进行4个项目专项稽核。查出有问题贷
款9笔、 金额1615万元;有问题利息计算8笔、金额11.06万元。11月份,按照上级文
件精神及市行要求,配合专业银行对全县金融机构进行了一次信贷、现金大检查。共
成立检查组28个, 重点抽查企业单位192个。查出非生产性项目贷款14 0万元、逾期
贷款1371万元,占贷款总额的5.1%;不符合规定贷款1509.7万元,占贷款总额的5.6
%。 查出超库存限额单位90个,库存现金46.22万元,超过银行核定库存限额的2.37
倍; 白条抵库1069张, 金额31.58万元,占单位账面库存现金的40.59%;坐支现金
20.80万元, 占单位现金坐支总额的19.55%。1989年,稽核检查金融机构4家,查出
各类问题14笔、 金额523万元,及时做了处理。对专业银行划转财政性存款和国库报
解业务进行全面稽核中, 共检查机构9处,开户单位1379户。查看税票1.07万张、税
款金额4178万元。查出应划未划财政性存款60户、金额674.1万元。现金检查中,对3
个专业银行、2个基层营业所、县城市信用社15个开户单位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查出白条抵库299张、 金额11.20万元、坐支现金29.23万元,占14个检查单位营业收
入的12.69%;查出1单位用转账支票套取现金5次,金额达1.81万元。19 90年上半年,
主要完成了对各专业银行划转财政性存款和国库款报解稽核。其中对转移财政性存款
的41户企业,全部归位,所涉及金额按上级行规定进行处罚。为促进农村信用合作联
社业务质量的提高,年底协同县农行稽核部门对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全面业务进行现场
稽核。 共投入工作日30个,查看账表借据1193张、凭证100多本、传票2.38万张,核
算利息342笔。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并使其改正。1991年,围绕“强化信贷结构,
盘活资金存量,加强内部管理”的金融工作重点,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稽核质量。对
境内完成报送稽核4次、组织全面和专项稽核9次。投入稽核力量53人次,查处各类问
题69个, 涉及违章金额344.6万元。提出处理意见、建议94条,保证了金融方针政策
的贯彻执行和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 1992年,共完成稽核任务9项,其中全面业务稽
核3项、 金融政策稽核1项、信贷资产质量稽核2项、自选稽核3项。稽核的情况有3个
特点:一是稽核内容的层次明显,适应新时期的要求;二是常规和专项稽核的后续稽
核体现了监督性和衔接性;三是利用交叉稽核提高覆盖率,体现稽核工作的深度和广
度。1993年,充分发挥金融管理、稽核检查相互配合的优势,对全市金融机构中出现
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查处,维护了境内良好的金融秩序。年内连续召开金融联席
会议2次,并组织各专业银行(社) 进行查处。共查处违纪金额15万元,根据有关政策
进行了冻结和罚款处理。全年对专业银行及信用社共完成非现场报送稽核12项、专项
稽核4项、现场常规稽核3项。投入工作日94个,检查各种凭证、报表3 00多份,涉及
金额达1150万元。对稽核查出的10余类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加强了金融监督的严肃性。为保障国家各项重大金融政策措施在境内的有效实施,保
证全市金融事业的稳健发展,1994年,全市金融监管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总行
提出的“继续整顿金融秩序,稳步推进金融改革,严格控制信用总量,切实加强金融
监管”的货币信贷方针,有效地发挥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加大稽核力度,拓宽
稽核范围。至年底,除对各专业银行及信用社进行常规稽核外,还主要对全市的邮政
储蓄管理、农副产品收购贷款管理进行专项稽核。通过对邮政储蓄的检查,规范邮政
储蓄业务活动,维护了人民银行基础货币的完整性;通过对农副产品收购贷款的检查,
使其做到专款专用,有力地保证了农副产品的收购和不给农民打“白条”。1995年,
围绕抑制通货膨胀,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促进境内金融机构稳健经营这一目标开展稽
核工作。先后对境内农业银行秋季农副产品资金贷款,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济阳县
粮、棉、油收购资金,保险公司及城市信用社进行常规或专项稽核7次。
业务监管稽核
视图
金融业务监管稽核是县级人民银行一项重要的基本工作。1986年以来,对所辖金
融机构进行检查稽核多次,发现具体问题都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提出多项建议、意见,
保证金融业的稳健经营。 1988年,遵循国家规定的货币方针政策,先后组织3个稽核
组,投入稽核力量39人次,对3个金融机构分别进行4个项目专项稽核。查出有问题贷
款9笔、 金额1615万元;有问题利息计算8笔、金额11.06万元。11月份,按照上级文
件精神及市行要求,配合专业银行对全县金融机构进行了一次信贷、现金大检查。共
成立检查组28个, 重点抽查企业单位192个。查出非生产性项目贷款14 0万元、逾期
贷款1371万元,占贷款总额的5.1%;不符合规定贷款1509.7万元,占贷款总额的5.6
%。 查出超库存限额单位90个,库存现金46.22万元,超过银行核定库存限额的2.37
倍; 白条抵库1069张, 金额31.58万元,占单位账面库存现金的40.59%;坐支现金
20.80万元, 占单位现金坐支总额的19.55%。1989年,稽核检查金融机构4家,查出
各类问题14笔、 金额523万元,及时做了处理。对专业银行划转财政性存款和国库报
解业务进行全面稽核中, 共检查机构9处,开户单位1379户。查看税票1.07万张、税
款金额4178万元。查出应划未划财政性存款60户、金额674.1万元。现金检查中,对3
个专业银行、2个基层营业所、县城市信用社15个开户单位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查出白条抵库299张、 金额11.20万元、坐支现金29.23万元,占14个检查单位营业收
入的12.69%;查出1单位用转账支票套取现金5次,金额达1.81万元。19 90年上半年,
主要完成了对各专业银行划转财政性存款和国库款报解稽核。其中对转移财政性存款
的41户企业,全部归位,所涉及金额按上级行规定进行处罚。为促进农村信用合作联
社业务质量的提高,年底协同县农行稽核部门对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全面业务进行现场
稽核。 共投入工作日30个,查看账表借据1193张、凭证100多本、传票2.38万张,核
算利息342笔。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并使其改正。1991年,围绕“强化信贷结构,
盘活资金存量,加强内部管理”的金融工作重点,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稽核质量。对
境内完成报送稽核4次、组织全面和专项稽核9次。投入稽核力量53人次,查处各类问
题69个, 涉及违章金额344.6万元。提出处理意见、建议94条,保证了金融方针政策
的贯彻执行和金融事业的健康发展。 1992年,共完成稽核任务9项,其中全面业务稽
核3项、 金融政策稽核1项、信贷资产质量稽核2项、自选稽核3项。稽核的情况有3个
特点:一是稽核内容的层次明显,适应新时期的要求;二是常规和专项稽核的后续稽
核体现了监督性和衔接性;三是利用交叉稽核提高覆盖率,体现稽核工作的深度和广
度。1993年,充分发挥金融管理、稽核检查相互配合的优势,对全市金融机构中出现
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查处,维护了境内良好的金融秩序。年内连续召开金融联席
会议2次,并组织各专业银行(社) 进行查处。共查处违纪金额15万元,根据有关政策
进行了冻结和罚款处理。全年对专业银行及信用社共完成非现场报送稽核12项、专项
稽核4项、现场常规稽核3项。投入工作日94个,检查各种凭证、报表3 00多份,涉及
金额达1150万元。对稽核查出的10余类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加强了金融监督的严肃性。为保障国家各项重大金融政策措施在境内的有效实施,保
证全市金融事业的稳健发展,1994年,全市金融监管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人民银行总行
提出的“继续整顿金融秩序,稳步推进金融改革,严格控制信用总量,切实加强金融
监管”的货币信贷方针,有效地发挥人民银行的金融监管职能。加大稽核力度,拓宽
稽核范围。至年底,除对各专业银行及信用社进行常规稽核外,还主要对全市的邮政
储蓄管理、农副产品收购贷款管理进行专项稽核。通过对邮政储蓄的检查,规范邮政
储蓄业务活动,维护了人民银行基础货币的完整性;通过对农副产品收购贷款的检查,
使其做到专款专用,有力地保证了农副产品的收购和不给农民打“白条”。1995年,
围绕抑制通货膨胀,提高信贷资产质量,促进境内金融机构稳健经营这一目标开展稽
核工作。先后对境内农业银行秋季农副产品资金贷款,建设银行、工商银行,济阳县
粮、棉、油收购资金,保险公司及城市信用社进行常规或专项稽核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