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间,境内税收征管模式完成了由专管员“分片包干、巡回检查、统管各税”
到征、管、查分离,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和上门核算、催缴各税到业户主动申报、上
门缴税的转变。 促进了征管质量和业户履行纳税义务自觉性的提高。1986年3月,印
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就纳税鉴定、申报、检查和各种征管资
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1987年,深入开展税源调查,着重抓税务
登记和纳税鉴定等征管基础工作,同时加强了票证管理。1988年,加强对农村零散税
源的管理,在枣园、绣惠两镇试行农村税收四级管理体系 (乡镇设税收管理委员会,
下设协税小组,村设协税员,纳税户设纳税小组) 。实行税收征管目标百分考核制,
规范征管工作。严把减免税关,特别是对福利企业、煤矸石砖瓦等减免税进行严格审
查。 3月,在明水火车站设立税务检查站,堵塞管理漏洞。1989年,实行业户“主动
申报、上门缴税”新模式。规定纳税人申报纳税时限、申报内容、方法、手续等,明
确了征纳双方的法律关系,使税务人员能集中精力对纳税效果进行深入检查。在明水
分局、枣园、水寨等所进行征管、查两分离或征、管、查三分离的试点,以期达到对
内制约监督,对外征足、管严、查深的目的。解决“一人进户,各税统管”带来的专
管员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端,减少政策执行中的失误,推进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在枣
园、绣惠、刁镇等乡(镇) 继续进行建立协税、护税网络的试点工作,并在3镇逐步形
成税务机关专业管理和人民群众协税、护税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加强征管档案资料管
理,做到村以上企业一户一档,个体业户一村一档。1990年,制定税收征管目标16章、
35条,形成一套对内激励、对外监控的征管工作机制。业户主动申报率达99%,征期
入库率达95%。在10人以上的10个基层征收单位推广征、管、查相分离的征管模式。
票款管理有新突破,做到票款无丢失,税款无积压,填票合格率达98%。该项工作走
在济南市税务系统前列。 首次开发微机处理票证程序并试机成功, 进入实用阶段。
1991年,全面推行征、管、查三分离或征管、查两分离的征管方法,促进征管质量和
执法水平的提高。1992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并按该法要求,
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纳税检查、违章处理等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征管工作考核办
法,全面实行征管目标责任制。1993年,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
法》为契机,认真清理、纠正违反税法的行为,维护税法的严肃性、统一性,保持良
好的税收秩序。年末,济南市税务局对章丘市的征管工作进行抽查后,称赞“制度健
全、资料完整、基础扎实”。1994年1月1日,按国、地税分离的要求,将人员进行合
理分工, 按税种分别记账、征收、入库,确保了入库级次的准确无误。8月,税务机
构分设时,严格征管档案资料移交手续。分设后,按新税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
国税负责征收的增值税、 消费税等9个税种的台账、报表等征管基础资料。积极帮助
小规模纳税人建账建证,在全省率先解决了他们向一般纳税人的转换问题,保证了他
们的正常经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列为重要事项,建立市局、征收单位、用票
单位3级管理网络, 并根据业户信誉程度和保管能力的不同,推行“自管自开、代管
自开、 代管代开”3种管理方式。对专用发票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成为
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995年初,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作重心向征管转移”
的要求,适应征管工作的客观形势,重新制定征管规程以规范新税制实施后的税收征
管工作。下大力气狠抓征期申报率和征期入库率的提高。在内部实行严格的检查、考
核制度;在外部对不按时申报、纳税的纳税人,严格按《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两率”均达98%以上,积极探索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有效管理的办法,努力使查
票与查税、查票与查账有机地结合起来,取得明显成效。
税收征管
视图
10年间,境内税收征管模式完成了由专管员“分片包干、巡回检查、统管各税”
到征、管、查分离,互相监督,互相制约和上门核算、催缴各税到业户主动申报、上
门缴税的转变。 促进了征管质量和业户履行纳税义务自觉性的提高。1986年3月,印
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征收管理工作的意见》,就纳税鉴定、申报、检查和各种征管资
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1987年,深入开展税源调查,着重抓税务
登记和纳税鉴定等征管基础工作,同时加强了票证管理。1988年,加强对农村零散税
源的管理,在枣园、绣惠两镇试行农村税收四级管理体系 (乡镇设税收管理委员会,
下设协税小组,村设协税员,纳税户设纳税小组) 。实行税收征管目标百分考核制,
规范征管工作。严把减免税关,特别是对福利企业、煤矸石砖瓦等减免税进行严格审
查。 3月,在明水火车站设立税务检查站,堵塞管理漏洞。1989年,实行业户“主动
申报、上门缴税”新模式。规定纳税人申报纳税时限、申报内容、方法、手续等,明
确了征纳双方的法律关系,使税务人员能集中精力对纳税效果进行深入检查。在明水
分局、枣园、水寨等所进行征管、查两分离或征、管、查三分离的试点,以期达到对
内制约监督,对外征足、管严、查深的目的。解决“一人进户,各税统管”带来的专
管员权力过于集中的弊端,减少政策执行中的失误,推进税务系统的廉政建设。在枣
园、绣惠、刁镇等乡(镇) 继续进行建立协税、护税网络的试点工作,并在3镇逐步形
成税务机关专业管理和人民群众协税、护税相结合的管理体系。加强征管档案资料管
理,做到村以上企业一户一档,个体业户一村一档。1990年,制定税收征管目标16章、
35条,形成一套对内激励、对外监控的征管工作机制。业户主动申报率达99%,征期
入库率达95%。在10人以上的10个基层征收单位推广征、管、查相分离的征管模式。
票款管理有新突破,做到票款无丢失,税款无积压,填票合格率达98%。该项工作走
在济南市税务系统前列。 首次开发微机处理票证程序并试机成功, 进入实用阶段。
1991年,全面推行征、管、查三分离或征管、查两分离的征管方法,促进征管质量和
执法水平的提高。1992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并按该法要求,
对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纳税检查、违章处理等制度进行修订。制定征管工作考核办
法,全面实行征管目标责任制。1993年,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
法》为契机,认真清理、纠正违反税法的行为,维护税法的严肃性、统一性,保持良
好的税收秩序。年末,济南市税务局对章丘市的征管工作进行抽查后,称赞“制度健
全、资料完整、基础扎实”。1994年1月1日,按国、地税分离的要求,将人员进行合
理分工, 按税种分别记账、征收、入库,确保了入库级次的准确无误。8月,税务机
构分设时,严格征管档案资料移交手续。分设后,按新税制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
国税负责征收的增值税、 消费税等9个税种的台账、报表等征管基础资料。积极帮助
小规模纳税人建账建证,在全省率先解决了他们向一般纳税人的转换问题,保证了他
们的正常经营。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列为重要事项,建立市局、征收单位、用票
单位3级管理网络, 并根据业户信誉程度和保管能力的不同,推行“自管自开、代管
自开、 代管代开”3种管理方式。对专用发票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成为
征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995年初,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作重心向征管转移”
的要求,适应征管工作的客观形势,重新制定征管规程以规范新税制实施后的税收征
管工作。下大力气狠抓征期申报率和征期入库率的提高。在内部实行严格的检查、考
核制度;在外部对不按时申报、纳税的纳税人,严格按《征管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两率”均达98%以上,积极探索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有效管理的办法,努力使查
票与查税、查票与查账有机地结合起来,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