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农业税收征管 资料库:章丘市情资料库 章节:章丘市情1986~199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article/29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article/29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农业税收征管


    农业税收是国家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
占用税、 契税4个税种。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业税收制度进行
了一系列改革, 征收管理工作不断发展完善。 10多年来,特别是1986年后,章丘市
(县)农业税收征管任务日益繁重。为适应农税改革的要求,市乡(镇)财政部门不断改
进、探索适合章丘实际的征管办法,取得显著成绩。1986~1995年,农业税征收年年
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农业特产税收入逐年增长,耕地占用税自开征以来,实现
每年按占地面积足额计征,契税收入呈现出逐年大幅度增长的势头,促进了全市(县)
预算收入任务的完成。(1) 农业税征管。根据财政部和省政府关于农业税征解的有关
会计制度,农业税的征收分夏、秋两次完成。财政部门结合章丘的实际,从狠抓税法
宣传和计税基础的核实登记入手,坚持早宣传、早发动、早落实,积极贯彻“夏季多
征,力争主动”的方针,在全体农税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县)连续10
年实现农业税收入夏季一次征收完成。(2)农业特产税征收。1986年以来,章丘市(县)
根据省政府关于征收农业特产税的有关规定,对园艺、林木、水产收入征收农业特产
税。随着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农业特产税的征收范围逐渐扩大,征收任务逐年增多。
针对这一形势,全市(县)农税干部一是狠抓税源查实,通过对应税品种、面积、果树
生产状况、地理位置等逐村逐户地清点查实、登记建档、合理分配征收任务。二是实
行源头控制征收,由乡(镇)财政所直接向生产者征收。三是完善承包合同,强化征管
手续和征管力度,从而保证了各年度农业特产税任务的超额完成。(3) 耕地占用税征
收。 1987年4月,国务院颁发《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决定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征收耕地占用税。开征这一税种,一方面是运用经济手段控制乱占滥用耕地;另一方
面是为补偿已占用的耕地,增强农业发展后劲。从1988年起,全市(县)推广实行预缴
税款办法,即在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土管部门申请用地时,按申请面积预缴税款,待批
准后,按批准占用数计算税额。从而堵住了税款流失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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