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基本农田保护 资料库:章丘市情资料库 章节:章丘市情1986~1995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article/12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a/section/1/article/12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基本农田保护
1990年12月,县土地管理局制定《关于划定部分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意见》。1991 年,对6个乡(镇) 的3333.33公顷吨粮田、266.67公顷稻田和33.33公顷藕池,初步划 定为基本农田保护区。1994年,编制《章丘市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确定到2000年 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达到6.67万公顷,保护率为80.4%。1995年,全面开展了划 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 将境内6.67万公顷农田分为3类纳入保护范围。第一类是高 产稳产农田、 蔬菜地和名优特新产品基地,保护面积为2.6万公顷,主要分布在中部 平原地区, 包括2万公顷吨粮田、部分蔬菜地和明水香稻种植区。第二类是粮、棉、 油集中连片的中产农田和可以改造为中、 高产田的低产田,保护面积为3万公顷,主 要分布在北部沿黄和中南部丘陵地区。第三类是作为一般性保护的耕地,面积为1.07 万公顷,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设立保护 标志, 编号登记,建立档案,并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至199 5年底, 乡(镇)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结束,并进入成果整理和检查验收阶段。通过划定基本 农田保护区,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保护耕地,保障农业稳定增长和经济快速发展, 满足人口增长和生产建设对耕地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