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2月,县土地管理局制定《关于划定部分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意见》。1991
年,对6个乡(镇) 的3333.33公顷吨粮田、266.67公顷稻田和33.33公顷藕池,初步划
定为基本农田保护区。1994年,编制《章丘市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确定到2000年
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达到6.67万公顷,保护率为80.4%。1995年,全面开展了划
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 将境内6.67万公顷农田分为3类纳入保护范围。第一类是高
产稳产农田、 蔬菜地和名优特新产品基地,保护面积为2.6万公顷,主要分布在中部
平原地区, 包括2万公顷吨粮田、部分蔬菜地和明水香稻种植区。第二类是粮、棉、
油集中连片的中产农田和可以改造为中、 高产田的低产田,保护面积为3万公顷,主
要分布在北部沿黄和中南部丘陵地区。第三类是作为一般性保护的耕地,面积为1.07
万公顷,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设立保护
标志, 编号登记,建立档案,并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至199 5年底,
乡(镇)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结束,并进入成果整理和检查验收阶段。通过划定基本
农田保护区,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保护耕地,保障农业稳定增长和经济快速发展,
满足人口增长和生产建设对耕地的需求。
基本农田保护
视图
1990年12月,县土地管理局制定《关于划定部分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意见》。1991
年,对6个乡(镇) 的3333.33公顷吨粮田、266.67公顷稻田和33.33公顷藕池,初步划
定为基本农田保护区。1994年,编制《章丘市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确定到2000年
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达到6.67万公顷,保护率为80.4%。1995年,全面开展了划
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工作, 将境内6.67万公顷农田分为3类纳入保护范围。第一类是高
产稳产农田、 蔬菜地和名优特新产品基地,保护面积为2.6万公顷,主要分布在中部
平原地区, 包括2万公顷吨粮田、部分蔬菜地和明水香稻种植区。第二类是粮、棉、
油集中连片的中产农田和可以改造为中、 高产田的低产田,保护面积为3万公顷,主
要分布在北部沿黄和中南部丘陵地区。第三类是作为一般性保护的耕地,面积为1.07
万公顷,主要分布在南部山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划区定界,设立保护
标志, 编号登记,建立档案,并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至199 5年底,
乡(镇)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结束,并进入成果整理和检查验收阶段。通过划定基本
农田保护区,用法律、经济、行政手段保护耕地,保障农业稳定增长和经济快速发展,
满足人口增长和生产建设对耕地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