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监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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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设典史署在县治二门内(现公安局址),置典史1人。1911年(清宣统三年)
改名为典狱署。1924年(民国13年)改为管狱署,设管狱员1人,看守工役8人。1929年
(民国18年),管狱署改称看守所,管狱员改称所长。1936年(民国25年),在县治大门
内(今县府西南角)建造监狱,有男监、女监、教诲室、看守室等共43间。1938年日伪
政权建立后,在县城东门内(今实验小学)设监狱12间。清至日伪时期的监狱,囚室简
陋、条件极差,又由于狱费囚粮紧张,加上官吏狱卒的贪婪,大部分囚犯缺衣少粮,
靠家庭送养生活。因饥饿、疾病而死于监内者屡见不鲜。
1945年商河解放后,县公安局对旧监狱重新修整,改建成看守所。1968年在原文
庙旧址新建看守所18间。1984年看守所移于永安街。新建看守所建筑面积442平方米
,设有放风场,监室阳光充足,空气畅通,内装电风扇等。县公安中队担负看守所任
务。看守人员坚持文明管理,实行人道主义,对人犯注重教育和感化。各监室订有《
大众日报》、《农村大众》和《中国青年报》,购置了收音机、扩音器,按时播放中
央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节目。每季度请公、检、法、司四长轮流对人犯进行政治教育
。生活上每人每月生活费17元,每逢节假日改善生活,仲秋有月饼,春节吃水饺。监
室内每月一次大扫除,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夏季分清凉油、风油精,高温天气备有绿
豆汤。多数在押人犯表示认罪悔过,重新做人,1990年有25人自动写认罪书。到199
0年底,商河看守所已连续16年没有发生人犯行凶、死亡、暴狱等重大事故。济南市
公安局为其记三等功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