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辑 经济审判 资料库:商河县情资料库 章节:政治军事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9/section/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9/section/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9/section/9/article/1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9/section/9/article/1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1年4月,县人民法院设经济审判庭,依照法律专审经济案件,当年受理经济 纠纷案2件,全部审结,结案标的额8万多元。1982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 法》颁布,县人民法院及时举办《经济合同法》学习班,帮助企业调整合同款项,减 少经济纠纷。1985年8月,经济审判庭工作人员为多收案、多办案,走出机关,深入 乡村调查研究。仅半个月时间,受理农村经济合同纠纷案65件,占全年93件的69.9% ;处理简易经济纠纷13件,排除可能发生的经济纠纷案15件。1990年经济审判以审理 生产、流通、金融领域的经济纠纷案为重点,全年审结案件312起,比1989年的58件 增长437.9%,结案标的额81.82万元。同时,帮助信用社收回陈贷款11万元,帮助农 村收回承包合同款22万多元。1981~1990年,共审结经济案件653件,结案标的额29 9.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