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辑 民事审判 资料库:商河县情资料库 章节:政治军事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9/section/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9/section/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9/section/9/article/1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9/section/9/article/1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50年县人民法院设立民事审判庭,开始民事审判工作。审判中,认真贯彻“依 靠群众,调查研究,就地解决,调解为主”的方针。1952年受理各类民事案件553件 ,审理405件。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民事审判走向正规,全年受 理各类民事案件525件,审结474件。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人民法院被 取消,民事审判由人民公社承办,很多案件得不到依法审理。1969年全年仅审理各类 民事案件17件。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民事审判复归县法院。1982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颁布,民事审判制度更加健全,民事案件审 理及时。1983年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58件,审理166件(含旧存8件)。翌年共受理民事 案件137件,全部结案。1986年起,民事审判工作突出“调解为主”的原则,全年受 理各类民事案件195件,审理189件,其中调解169件,占审结数量的85%。1989年贯 彻全国法院第十四次会议精神,改革民事审判方式,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和“一个 公开三个为主”的审判原则,即民事案件实行公开审理,以当事人举证为主、合议庭 合议为主、庭审调查为主,从而使民事审判工作出现新局面。1989年受理各类民事案 件428件,审结421件,其中调解328件,占77.9%。1990年审理案件数量进一步增加 ,全年受理案件783件,审理777件,其中调解670件,占86.2%。1952~1990年,共 审理各类民事案件8605件,其中婚姻案5489件,占总数的63.8%;抚养案41件,占0 .47%;赡养案62件,占0.72%;财产案370件,占4.3%;债务案438件,占5.09%; 继承案135件,占1.56%;赔偿案414件,占4.8%;其它案件165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