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六辑 控告申诉检察与举报 资料库:商河县情资料库 章节:政治军事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9/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9/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9/section/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9/section/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9/section/9/article/1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9/section/9/article/1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控告申诉检察1953年县人民检察署建立后,即设检举箱和人民来访接待室。当年 受理检举材料62件,其中违法乱纪案件39件,其他23件,均依据法律分别做了处理。 到1966年,共受理人民来信845件。1967~1977年,检察机关被取消,致使很多冤、 假、错案得不到解决。1978年5月检察院恢复后,加强对控告申诉案件的检察,当年 受理人民来信3件,检察院直接处理2件,转其他部门1件。1978~1990年,共受理人 民来信519件,检察机关直接处理222件,转其他部门处理297件,接待来访259人(次 ),其中当面直接答复45人(次)。1990年检察院首次受理申诉案件,共3起4人,经复 查,对其中的2起撤销免予起诉决定,另1起维持原决定,结案后没有出现再申诉。 举报1988年8月,成立商河县人民检察院经济、法纪罪案举报站,依法受理人民 群众检举、揭发的经济、法纪案件。举报站设接待室,并安置举报电话,在县城重要 场所和各乡镇驻地设举报箱30个,当年受理举报信17件。1989年8月15日,最高人民 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 内自首坦白的通告》,遂于17日,县人民检察院、县委打击经济犯罪领导小组、县政 法委员会和县人民法院也联合发布《关于敦促犯罪分子立即投案自首的通告》,18日 ,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县广播电台对自首坦白问题作了详细解释,在举报站设投案自首 接待室。截止通告期限10月31日,接受投案自首犯罪分子5人,受理举报信70件。19 90年3月,为防止举报滑坡,再次通过县广播电台进行举报发动。同年6月,还利用案 例展览到城镇、集市进行举报宣传11场。至年底,共受理举报信131件,提供经济、 法纪案件线索64条,比上年的77件增长70.1%。举报质量有明显提高,其中有一条线 索带出4个案件。在全年立案侦查的23起经济案件中,有6件是通过群众举报立案的, 占立案数的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