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县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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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县人大)于1954年7月召开,至1990年底共召开了
12届(包括一届革命委员会),举行过28次会议。
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4年7月3~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30
7名。会议听取县委书记王力翔《关于目前形势的报告》、县长薛立山《关于宪法草
案的报告》、副县长石健儒《关于商河县人民政府195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及县委组
织部长《关于1954年夏季工作建议的报告》。会议决定:要逐步发展合作互助组织;
深入宣传夏征夏购工作政策;加强文教卫生工作,提高全县人民的文化水平和健康水
平;大力贯彻《婚姻法》,解决好妇女的福利问题,对虐待妇女的行为及时严肃处理
。会议选举薛立山为县长,范云霄、石健儒、魏明庵为副县长,选举出席省人民代表
大会代表3名。审查议案委员会解答议案800余件。
第二次会议1954年10月9~13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84名,列席代表9名。会
议听取县委书记王力翔《关于目前形势和今后任务的报告》、县长薛立山的《政府工
作报告》和《关于秋征秋购具体工作办法的报告》,听取了出席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
会第一次会议代表张道遵《关于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精神的报告》,讨论补充了县委
、县府提出的今后工作建设与秋征秋购具体工作办法。会议通过了“关于拥护和支援
解放台湾决议的通电”,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宣传全国一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精神
,继续贯彻以互助合作为中心的农业增产运动。会议收到议案264件,由审查议案委
员会在大会上分别作出答复。
第三次会议1955年2月2~6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39名。会议听取李清臣代表
中共商河县委《关于今后工作建议的报告》,听取县长薛立山《1954年第四季度的政
府工作报告》和人武部政委朱云恒的《关于目前形势及兵役法的报告》。代表们一致
认为1955年是世界和平力量克服新战争威胁、保卫和平而斗争的一年,也是继续为解
放台湾、粉碎美蒋战争条约而斗争的一年。会议决定今后的任务是以兵役法的宣传为
动力,以互助合作为中心,完成新兵征集工作,完成统购统销任务。会议由审查议案
委员会处理解答议案152件。
第四次会议1955年10月15~1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67人,列席代表23人。
会议听取范云霄副县长《关于商河县人民政府十个月来的工作报告》和县委书记王良
民《中共商河县委关于今后工作建议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
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将商河县人民政府改为商河县人民委
员会,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3名、委员21名;选举法院院长1名。会议做出“以开展
合作化运动和搞好农业生产为中心,加强党、政与群众的联系,努力建设社会主义”
的决议。会议解答提案382件481条。
第五次会议1956年7月24~2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51人。会议听取副县长李
清臣《关于1956年上半年的工作报告》和《中共商河县委关于夏末和秋季工作的意见
》。会议指出:以开展社会主义农业高产丰产竞赛为动力,以整顿巩固合作社为中心
,以预备役登记工作为重点,善始善终作好粮食统购统销工作,搞好1956年的选举,
大力贯彻婚姻法。会议解答议案191件。
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7年1月17~22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96人
,列席代表26人。会议听取李晏春县长《关于商河县人民委员会两年来的工作报告》
和法院院长宋玉升《法院工作报告》;听取讨论县委副书记薛立山《今后工作建议的
报告》。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4名、委员16名,选举法院院长1人。会议收到议案10
8件,由新选出的副县长范云霄全部解答。
第二次会议1957年7月18~23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68人。会议听取《县人民
委员会半年来的工作报告》、《法院工作报告》及县委副书记薛立山《关于今后工作
建议的报告》。会议决议指出今后要深入学习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的指示,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增强人民内部团结;围绕生产、整顿,作好粮食
的征、购、销分配。会议增选韩建成为副县长。会上解答议案267件。
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8年5月26~3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03人
。会议审查通过了李晏春县长《关于一年半来的工作报告》和法院副院长贺春福《法
院工作报告》,听取县委副书记梁克杰《关于今后工作建议的报告》,会议做出以贯
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为动力,以整
风为统帅,以生产为中心,以夏季征购、分配为重点,为完成粮食亩产250公斤、皮
棉40公斤的宏伟规划而奋斗的决议,并作出了大鸣、大放、大辩论的决议。会议选举
县长1名、副县长4名、委员16名,选举法院院长1名,选举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4名。会议收到议案365件,由议案审查委员会全部解答。
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1年12月26~2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67
人。会议听取崔树润县长《关于商河县人民委员会二年来的工作报告》和贺春福副院
长《二年来法院工作报告》。根据全县连续受灾的现实,作出了“抗灾救荒为人民”
的决议,决定由县长带领灾民外出度荒。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5名、委员17名,选举
法院院长1名。大会收到提案97件198条,全部解答。
第二次会议1963年1月18~20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140人,会议听取人民委员
会一年来的工作报告和法院工作报告,讨论研究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制定1963年工作
计划。会议提出:坚决响应党的八届十中全会的号召,认真贯彻执行以农业为基础,
以工业为主导,以农、轻、重为序的发展国民经济总方针,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
经济。会议收到议案81件140条,分别在大会上做出了解答。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3年8月26~2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58人
。大会听取崔树润县长《关于当前形势的工作报告》、法院院长邹积敬《关于人民法
院半年来的工作报告》,讨论制定1963年下半年工作计划。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4名
、委员16名,选出法院院长1名、出席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4名。会议对收到的185件
262条议案分别作出了答复。
第二次会议1964年6月25~2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19人,列席代表22人。会
议听取石寿亭副县长《关于1964年上半年各项工作情况和下段农业生产任务与措施的
报告》,法院院长邹积敬《关于当前我县敌我斗争形势和今后对敌斗争方针》的发言
,制定了今后工作计划。会议对当时的阶级斗争作了扩大化的分析,提出要认真落实
《关于农村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若干具体政策规定》及《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大学解放军、大庆、大寨经验;大搞机关革命化,
广泛开展“比、学、赶、帮”和“五好”评比竞赛活动;狠抓阶级斗争这条纲,坚持
政治挂帅。会议解答提案118件245条。
第三次会议1965年9月4~6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245人,列席代表17人。会议
听取和审查石寿亭副县长关于《1965年八个月来的工作报告》,补选石寿亭为县长,
增选副县长1人,人民委员会委员1人。解答各种议案134件379条。
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6年2月9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300人,会
议听取县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3人、委员17人及法院院长1人

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群众组织夺全县党、政、财
、文大权,并于1967年2月28日宣告成立商河县革命委员会,几经调整后,经山东省
革命委员会批准,于1968年5月27日在县城重新召开成立大会。县革命委员会由14人
组成,包括干部、群众和军队代表,其中革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3人、常务委员10人
(“文化大革命”以后,将革命委员会的成立列为商河县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8年5月17~1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550人
。会议学习全国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文件,听取了商河县革命委员会主任王晓华的工
作报告,审议通过《1978~1980年工、农业生产及各项事业规划》。选举主任1人、
副主任6人、委员48人,组成新的革命委员会,选举法院院长和检察院检察长各1名。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79年12月7~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448人
。会议根据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
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选举主任1人、副主任4人和委员10人,组成商河县第
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县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并决定将商河县革
命委员会改为商河县人民政府。会议分别听取了革命委员会主任孙贞先、法院副院长
王慎贤和检察院检察长尹庆吉的工作报告。审查通过了财政局长徐明强所作的《197
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5名、法院院长1名、检察院检
察长1名。会议解答议案229件。
第二次会议1981年12月21~24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54人。会议审议通过《
县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县人
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过《商河县1980年财政决算、1981年财政预算和1982年财政
概算的报告》。会议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委员3名,增选副县长2名。会议
解签议案102件。
第三次会议1983年1月26~29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代表321人。会议审议通过《县
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县
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查通过《商河县1982年财政决算和1983年财政概算报告》
,通过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的报告》。选举出席山东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
会代表3名。会议解答议案222件。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4年6月2~5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292人。
会议传达了六届全国人大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
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了《
商河县1983年财政决算和1984年财政预算报告》。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
任5人、委员11人,组成商河县第十届人大常委会,选举县长1名、副县长4名、法院
院长1名、检察院检察长1名。会议收到建议、批评意见90条,全部处理。
第二次会议1985年5月16~18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293人。会议审议通过《县
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商河县198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商河县198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1985年财政概算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
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县人大常委会常
务委员1名。会议收到建议、批评意见68件,处理47件,占69%。
第三次会议1986年5月22~27日在县城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91人,县政协委员,
各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查通过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
法院、县检察院、县财政等工作报告及《商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
草案的报告》、《商河县198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补选县第十
届人代会常委会委员1名。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7年5月22~25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25
3人,县政协委员与各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县政府、
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财政等工作报告及《商河县1987年国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会议选举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5人、委
员11人。选举县长1人、副县长4人。会议收到建议、批评意见69件,同年9月底全部
处理完毕。
第二次会议1987年12月21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253人。会议选举冯士祥、王
元平、孙霞、孙贞先为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次会议1988年4月5~7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253人,主席团45人。县政协
委员和各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
、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和县财政预决算报告及《商河县1988年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补选县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名。会议收到
建议、批评意见89件,同年5月全部处理完毕。
第四次会议1989年4月28~30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219人,县政协委员与各部
、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法院、
县检察院等工作报告及《商河县198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商
河县1988年财政决算和1989年财政预算报告》。会议收到建议、批评意见54件,至1
990年2月,已办结52件。
第五次会议1990年2月4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185人。会议选举34人为济南市
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90年3月7~10日在县城召开,与会代表274
人,县政协委员和各部、委、办、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县人民
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等工作报告及《商河县1990年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商河县1989年财政决算和1990年财政预算草案报
告》。选举产生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6人、委员12人;
选举县人民政府县长1人、副县长5人;选举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各1人。会议
收到建议、批评意见170件,同年6月全部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