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县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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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城比较古老,分内、外城,但面积较小。建国前内城墙周长1.5公里,外
城墙周长4.5公里,主要建筑大都集中在内城。1584年(明万历十二年),内城有县公
署、文庙、城隍庙等。内、外城之间有庙宇和其它建筑10余处。1835年(清道光十五
年),内城增按察分司、布政分司署。内城和四关街道狭窄凸凹不平,房屋简陋且排
列不齐。建国后,虽逐步加强了县城建设,但直到1977年仍没有正式的县城规划方案
,县城建设速度缓慢。1978年全国第一次城市工作会议后,县有关部门编制了《城市
总体规划方案》。1983年8月在山东省城市规划院的协助下,进行修改。1984年省政
府正式批准实施。其规划范围是:南面和东面以垦禹路为界;北面至富民路(原台田
北路);西面以滨河路为限。从此,县城建设纳入规划实施。1990年划归济南市后,
更加重视县城建设,狠抓了《城市规划法》的宣传和落实,并结合县内实际制定了《
关于县城综合治理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建设市场管理的意见》,在城区范围内
建立和推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强化规划管理,提出“
硬化、净化、绿化、香化、美化”的标准,各级领导与群众城市观念和环境意识普遍
增强,县城建设有了明显的变化。1990年底县城占地面积400公顷,基本达到规划标
准。建筑面积300603平方米(不含城关与四关居民住房),人均占有建筑面积19.85平
方米,其中:公房总实用面积237265平方米,居住面积177733平方米;户均建筑面积
62.51平方米,实用面积49.34平方米,居住面积36.96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