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审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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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县审计局对全县266个行政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对偷税漏税、贪
污盗窃、行贿受贿、盈亏核算不实、财务管理不严、滥发奖金及实物补贴等方面进行
了调查处理。1985年,查出230个单位滥发奖金和实物补贴,折款4.9万元,同年,首
次对公路养路费和粮食部门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检查,查出违纪金额47.5万元。
为更加有效地开展审计监督,县审计局主动加强同县人民代表大会的联系,县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86年作出《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决议》。同年增加对企业的厂
长(经理)调离时实行审计和对自筹基建资金来源实行事前审计。1989年围绕深化经济
体制改革,完善企业经营承包责任制开展了审计检查,县审计局制定《关于认真搞好
承包经营和财务决算审计的意见》,制止了承包前亏损挂帐不实,承包后会计报表利
润不实、会计制度不健全、挪用专项资金等方面的问题。1990年,审计工作全方位展
开,先后对财政、金融、基本建设项目和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承包经营责
任制进行审计,共查出违纪资金2703万元。各系统内部审计机构在对所属单位进行审
计监督的同时,还配合县审计局对第一轮承包期满的企业进行终结审计,全年共审计
检查185个单位,完成审计项目39个,查出违纪金额3293万元,纠正帐务差错570万元
,提高经济效益116万元,促进增收节支452万元,审计覆盖率达100%。另外商河县
审计事务所接受审计项目11个,服务项目2个,全年验证资金2亿多元,帮助县内最大
的承包企业--纺纱厂进行清产核资,挽回经济损失80多万元,发挥了审计监督的职能
作用,促进了全县经济效益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