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计量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9&A=4&rec=48&run=13

1933年(民国22年)以前,县内的度量衡无人管理。1934年,商河县政府实业科推
行市制。对商民所使用的度量衡器具,经验定合格錾盖“合”字钢印,或发给凭证方
可使用。为禁止使用旧器,每月中旬由检查员带领政警赴各区集镇进行检查,同时召
集各乡镇长及闾邻长,宣传度量衡新旧器之利弊,推行新制。如遇有使用旧器或未经
检定合格用器,即行没收并加以惩罚。日伪占领商河期间,计量混乱,旧制、市制、
英制并存。建国初期,邮电部门采用公制,国营商业多采用市制,农村集市则市制与
旧制混用。为加强计量管理,县人民政府工商科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验。1959年6
月2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确定米制(公制)为我国的基本计
量制度。同年,商河县分期改革度量衡制。第一步先推行市制,取消斗、16两秤,统
一改用10两为1斤的市斤制。每逢集市旺季,市场管理委员会便派检查人员分赴各地
集市,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发现16两秤即行没收或销毁。1963年起,县标准计量检
定所开展对国营、供销合作社及个体门市部的计量器具检修工作,并逐步在工业、交
通等部门推行公制。当年检修台秤、案秤、木杆秤2000多件。同时开展对压力表、天
平的检验工作。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计量检查或断或续。1971年仅检查台
、案秤365台,木杆秤347支。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计量管理工作逐步恢复
正常,对各企业万能量具(游标卡尺、千分尺、百分表)和商业、供销、粮食系统的计
量器具每季度检定一次,对民用计量器具常年巡回检查,一年为一个周期。当年检修
台、案、地秤921台,木杆秤5500支,压力表69块,温度计26支,分析天平8架,3等
砝码28件。翌年对贾庄、胡集、白桥、展家、玉皇庙等41个基层门市部的计量器具进
行了检查。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颁布,县内的工业、交通、文化教育、
科学技术和政府机关首先采用法定计量单位。1987年法定计量单位被全县各行各业普
遍采用,有三家企业取得三级计量合格证。1989年,加强了对流通领域在用计量器具
的管理,实行“强检计量器具许可证”制度。全年检定、维修市场在用计量器具222
49件,其中地、台、案秤1349台,木杆秤20000支,竹木尺900支,全县市场在用计量
器具受检率达80%,合格率提高到90%以上。同年,对全县12个“物价计量信得过”
单位进行了全面验收,帮助企事业单位建起“公平秤”57台(支)。1990年全年检修计
量器具23049件,其中地、台、案秤2198台,木杆秤20000支,天平55架,压力表820
块,检修合格率达95%,发放MC特许标志18000张,全县有30家企业计量考试验收合
格,其中有17家企业取得三级计量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