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计划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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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河县历史上以农业为主,工业基础极为薄弱。建国后,按照社会主义计划经济
的指导方针,合理安排工农业生产发展比例和积累与消费的比例关系。全县各部门、
各行业、各乡镇和企业基层单位,层层制定发展计划。县计划委会员上下衔接,左右
协调,积极进行综合平衡,实行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相结合,促进了全县国民经
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在首次编制商河县第二个五年计划时,提出了“稳定提高农业
,积极发展传统工副业,大力增添新工业项目”的指导思想。1958年全县仅有7个工
业企业单位,当年计划安排新增机械修造、农副产品加工等16个工业企业,到1962年
全县工业企业增加到28个,逐步缩小了工农业生产比例。1978年后坚持从实际出发,
结合当地资源优势,在积极发展铁编等传统项目的同时,大力发展棉纺织、化工、食
品加工等主导产业,基本形成了县内工业比较齐全、产业结构较为合理的发展框架。
在编制商河县“六五”计划时,认真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政策,严格遵
循客观经济规律办事,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范围,充分发挥
部门、企业和个体经济的积极性,使国营、集体和个体经济得到协调发展。1949~1
990年期间,全县工业生产以年平均增加17.7%的较高速度发展,工业总产值在工农
业总产值中所占比重,由1949年的2.1%提高到1990年的68.3%。农轻重比例由1951
年的91.6∶7.8∶0.6调整到1990年的40∶41.6∶18.4,全县经济结构得到较大改善,
经济实力显著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