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计划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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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国家自1953年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国民经济建设计划。
此时,商河县未有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仅部分地执行了一些专项
计划。1955年4月县计划委员会成立后,编制了当年“夏粮生产计划”和“城乡社会
购买力需求计划”。1956年,全县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
义改造,为实行计划经济创造了条件。1957年,根据山东省计委和惠民专署的计划检
查提纲要求,开始编制农业生产、商业、文教卫生、手工业产值、劳动工资、公路运
输等6种常规年度计划。其主要内容分别为:春播、夏粮生产、牲口饲养与繁殖情况
,城乡社会购买力估算、社会商品零售额、主要商品和农产品采购等,各类初等教育
和文化、卫生事业建设等,招工、调剂、用工合同、职工辞退等。1957~1958年,第
一次编制了《商河县1958~1962年工农业和副食品产销综合规划》和1958年年度计划
。提出了在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改造生产工具,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及多种经营
,逐步调整工农业生产比重,加快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经济发展战略,各项经济指标
年平均增长速度都在10%以上。年度计划增加了基本建设、物资供应、综合财政等3
种计划。到1962年第二个五年计划完成时,全县农业总产值实现1583万元,工业生产
总值239.6万元,社会商品零售额达1738万元,全面完成了各项计划指标。1962年11
月,编制了《商河县1963~1967年五年工农业生产综合发展计划》和水产、畜牧、林
业、农业机械、水利、良种繁育、种子田面积等专项五年规划。1963年3月,编制了
《商河县农业生产十年规划(1963~1972年)》,同年,年度计划又增加了外贸收购、
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业成本等3种计划,年度计划增加到12种,县级计划体系得
到进一步完善。1963~1965年三年经济调整时期,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
的方针,对全县的主要计划指标进行了调整。1965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1.25亿元,
其中工业总产值所占比重提高到13.4%。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使计划的编
制与实施受到影响。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商河县的计划编制工作恢复正常
。1980年编制了《商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1981~1985年)》。1
985年又编制了《商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年)》。随
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改革、开放、搞活”一系列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经济效
益和发展速度都有很大提高。因此,1986年又对“七五”计划的各项指标进行了修订
,计划到1990年工农业总产值达到5.73亿元,比1985年增长44.7%,平均年递增7.7
%;其中工业总产值2.6亿元,比1985年增长60.3%,平均年递增9.9%;粮食总产量
3亿公斤,比1985年增长8.1%,平均年递增1.6%;社会商品零售额2.05亿元,比19
85年增长46.6%,平均年递增8.0%。1987年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指示精神,在全面
、深入地分析商河县实际情况的基础上,通过科学论证,编制了《商河县国民经济综
合发展规划(1986~2000年)》,对指导全县经济发展,实现“小康”奋斗目标,制定
了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