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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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俗称剃头。清末、民国初期,商河县从事理发业者皆肩挑担子,赶集搭帐
或走街串巷为顾客服务。所用工具以刀子为主,主要是剃光头。30年代初,中山街(
今明辉路中段)胡固定理发店一所。全店只有门房1间,坐椅1把,年营业额300元左右
。以后,县城东关、南关陆续开设李家理发店、徐家理发店等。至1945年商河解放前
,县城共有理发店5家,从业人员共9人,年营业额3000余元。
建国后,理发业有所发展。1952年全县从事理发业者共120多户,其中流动理发
担占90%,所用剃头刀子逐渐被单手推剪代替。1956年,个体理发店全部转变为合作
理发店,大多数流动理发担停业。1958年建立国营商河理发店1处,从业人员5人,年
营业额9800多元。1962年分别建立国营第一、第二理发店,各基层供销合作社分别建
立合作理发店1~2处,老年人仍以剃光头为主,青年大多改推平头。70年代增建国营
第三理发店,合作理发店增加到40多处。1980年全县有国营理发店3处,从业人员10
人,年营业额1.5万多元;集体理发店62处,从业人员65人,年营业额4.2万多元。进
入80年代后,个体理发业逐年增多,不少机关、企业也设有理发室,而集体合作理发
店则相继停业。此时所用理发工具以电推剪为主,配合使用剪子、刀子、电吹风等工
具。男子多留分头;妇女理发者渐多,时兴短发、烫发,以青年妇女为主。到1990年
,全县共有国营理发店1户,从业人员12人,年营业额1.2万多元;个体理发店55户,
从业人员87人,年营业额41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