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私营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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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商河县为南北通衢。县城北关有较多的商贾聚集,以经营土布、食盐、纸
烟、绸缎以及日用品为主。1510年(明正德五年)以后,因连续战争,部分商人逐渐迁
往青城及长山、周村等地,少数移于城内,城乡商业萧条。清代,商业有所发展。至
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全县经商者有2000余人。以经营土布、食盐者最多,其中
,土布为出境佳品,销往京津、承德一带,食盐销售量每年多达20多万公斤。其次有
药材,年销1500多公斤;纸,年销3000多刀;煤油,年销2000桶;卷烟,年销200多
箱。1919年(民国8年),全县共有商店549家,其中县城有布店7家、杂货铺21家、酒
店55家、饭店17家。1929年(民国18年)初,城内驻兵哗变,县城被劫掠一空,商业再
度萧条。至1945年商河解放以前,境内商号仅限药店、饭店、杂货铺等,共120多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
补,内外交流”的方针及有关政策,私营商业发展较快。1952年,发展到200多家,
其经营种类以饮食业、日用百货为主,其次是烟酒与棉布,年经营总额达20多万元。
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商业全部过渡为国营商业或供销合
作商业。1963年调整国民经济后,私营商业有所恢复,但发展缓慢。1965年全县的个
体商业户不足100户。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仅保留了少数个体修理业。19
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商河县委、县人民政府将个体经济视为公有经济
的必要补充,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农民经商办企业,个体商业空前发展。198
6年达2179家,从业2942人,经营品种多达4000余种,年销售总额2427万元。到1990
年底,已有2428家,4667人,经营品种近1万种,年销售总额32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