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粮油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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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收购清末及民国时期,粮油均为私人经营。因境内所产粮食仅能自给自足,
只有小本经营者从集市上购买到大豆、小麦等销往外地;所产油料以外销为主。192
6年(民国15年),收购小麦240万公斤,运销于桑园、天津;大豆15万公斤,运销于桑
园;芝麻15万公斤,运销于济南。1933年(民国22年),收购小麦147万公斤,运销于
周村及济南;花生果199万公斤,运销济南,占总产量的85.9%。1945年9月,县人民
政府开始在各区征收公粮,至建国前,年平均征收粮食1500万公斤。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立初期,国家为了稳定粮食市场,采用“吞吐”的方法平抑粮价。县粮食局委托供
销社于每年夏、秋新粮上市时在各大集镇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在春季农民缺粮时再
投放市场。1950~1953年10月年平均收购量2500万公斤,1953年收购最多,为2567.
5万公斤。
国家统购1953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
议》(简称统购统销),11月15日中央又下达《关于在全国实行计划收购油料的决定》
。商河县委于12月17日做出贯彻执行粮油统购统销的决定,规定对农户的余粮按70~
90%进行统购,所有粮、油商贩一律停止营业,至年底共统购粮食2083.5万公斤,统
购油料(花生果、芝麻、棉籽、蓖麻籽)278.8万公斤。自1955年9月起,粮食统购统销
实行“三定”,即定产、定购、定销。全县抽调130多人,根据1953年和1954年的实
际产量预算出1955年所有粮田的产量,以此作为定产数量,在定产的基础上,扣除种
子(小麦每公顷195~225公斤,玉米75公斤)、饲料粮(骡、马、牛、驴每头100~150
公斤,猪每头60~100公斤)和口粮(每人160~200公斤)外,统购余粮的80~90%,三
年不变。1955年上级分配给商河的统购数1500万公斤,实际统购2641万公斤。1957年
统购粮食3568.5万公斤,油料632.65万公斤,其中超购粮食2068.5万公斤,出现了统
购“过头粮”现象。从1958年起粮食产量有所下降。1959年统购“过头粮”尤其严重
,实际统购3474.5万公斤,占总产量9242万公斤的37.6%,造成农村口粮、饲料的严
重缺乏。1960年遇涝灾,使1961年的粮食产量大幅度下降,总产量仅达2192万公斤,
比1956年减少11159万公斤。1971年贯彻执行中央粮食征购“一定五年”的指示精神
,实行增产不增购,减产不减购,将定购三年不变改为五年不变,并实行超购粮加价
50%的奖励政策。德州地区分配给商河的统购任务减为1312.5万公斤。1972年粮食产
量有较大回升,总产量比上年增加3430.5万公斤。1979年德州地区分配给的统购任务
又调减为925万公斤,使社会产量提高,当年出现粮食亩产400公斤以上的生产大队5
2个,亩产500公斤以上的生产小队67个,社会总产量达13851万公斤,创历史最高水
平。1980年起,商河县逐步推行农业生产联产承包责任制,粮、棉产量大幅度增加,
农民口粮有了剩余,并出现了群众自愿向国家多交售粮食、油料的可喜现象。1984年
全年统购粮食4797万公斤,油脂、油料共444万公斤。1985年,粮油统购统销政策取
消。
合同定购自1985年5月起,粮、油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当年定购粮食3050万公斤
,油脂72万公斤。1986年,为了减轻农民负担,粮食合同定购任务减为2700万公斤,
油脂定购任务减为65万公斤。1989年起,由于国家不再下达粮、油议购任务,合同定
购任务又相对增加。1990年全年粮食定购4005万公斤,油脂定购50万公斤。
议价收购粮食议购议销始于1963年。价格变动随行就市,是统购统销的补充。当
年议价收购93.5万公斤。但在1978年以前,议购业务量较小。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
全会以后,市场开始活跃,熟食业、副食业逐渐增多,粮油需求量也相继增加。197
9年增加油脂油料的议购议销业务。1980年国家粮食部下达《关于粮食和食用油脂、
油料议购议销试行办法》,同年,县粮食局建立议购议销公司,粮油议购任务逐年扩
大。1981年,议购粮食1493.5万公斤,油脂3.7万公斤、油料11.8万公斤。1987年议
购粮食增加到3315.8万公斤,油脂、油料共议购67.9万公斤。1988年以后,国家不再
下达粮食议购任务,并取消了油脂、油料的议购任务,1990年仅议购粮食79.4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