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水生植物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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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芦苇民国时期主要栽植实苇,棉苇较少,生产上管理粗放,产量较低。建国后,
1964年县拨专款6000元,从外地购进苇根1.4万公斤发展芦苇生产。1970年全县人工
种植的芦苇面积达到100公顷,产苇250吨。1984年赵魁元乡引进江西良种苇。1990年
全县苇地面积400公顷,产苇6000吨。
  藕清代开始养殖深水藕,民国时期养殖面积有所扩大。建国后,1963年养殖14公
顷,1970年养殖30公顷,产藕112吨。1983年县从齐河县引进浅水藕,先在常庄、城
关、孙集等公社养殖,后渐推广到全县,1990年全县养殖浅水藕133公顷,产藕4000
吨。
  菱角民国时期有零星养殖,建国后1963年养殖6.67公顷。此后养殖量减少,至1
990年已少见。
  鸡头米1962年全县养殖0.67公顷,1964年扩大到2.67公顷,以潘桥、玉皇庙、胡
集等公社养殖较多。后来养殖减少,90年代已基本绝迹。
  水葫芦1970年引进,1975年推广到全县。1976年后养殖面积逐年减少。后来绝迹

  蒲草清时即已利用野生蒲草加工蒲鞋等制品。50年代末增加人工管理,60年代初
由于连年雨涝全县蒲草面积增至153公顷。后来,放弃人工管理,现仅散生于部分沟
渠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