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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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体育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县内学堂始有田径、球类等体育活动。民国初
期,商河师范讲习所和9所高等小学,均建有操场,开展篮球、网球、排球及田径活
动。县立女子小学和乡村中心小学,也陆续开展篮球、网球、乒乓球、跳绳、踢毽子
等体育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学校体育活动全面开展。除每周两节体育课外,常年
坚持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中学及较大规模的完全小学,普遍建立体育锻炼小组
,按照学生体育专长,进行业余训练。一面推动本单位体育活动的开展,一面向上级
学校输送体育人才。从1954年开始,商河县中、小学普遍推行国家体委、教育部等五
单位联合发布的《少年儿童广播体操》,小学二年级以上及初中学生,人人会做,天
天坚持。1958年全县中学生推行国家体委公布的《劳动卫国制体育锻练标准》。2年
后,达标率58%以上。1975年又推行《国家体育锻练标准》,至1978年达标人数638
94人,占参加锻练总人数的64.6%。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学校体育活动开展的更加深入,运动水平也不
断提高。1984年商河县实验小学被省定为田径传统项目重点学校,1985年商河一中被
德州行署定为篮球传统项目学校,岳桥中学被定为田径传统项目学校,郑路中学被县
体委定为乒乓球传统项目学校,县体委建立了业余体育学校。从此,全县体育工作,
在普及基础上不断提高,除每年向大、中专体育院校输入10余名学生外,还出现了部
分体育尖子人才。1988年在地区田径运动会上,有3人获三项第一名,其中1名被选拔
出席了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并夺得银牌。1990年在济南市举行的田径运动会上,夺
得6项第一、10项第二、8项第三。6人被选拔参加省运动会。同年向大、中专体育院
校输送学生26人。
群众体育商河县的群众有习武的传统,明、清中武举者有12人。武术活动以胡集
、怀仁、张坊、玉皇庙、白桥等地区较为普遍,每到冬闲,较大的村庄设有拳房,拜
师收徒,认真传艺。每逢元宵佳节,武术队随鼓子秧歌串村演练,既供观赏,又交流
技艺和强身健体。另外,有的地区也开展游泳、象棋、摔跤等活动,但由于缺乏组织
领导,开展的不够广泛和经常。
新中国成立后,劳动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不断提高,民间武术活动进一步
得到发扬。同时各学校毕业的学生和转业军人带头开展群众性的业余体育活动。工厂
和机关的体育活动更加活跃,其项目有篮球、乒乓球、排球、羽毛球、田径、体操、
游泳、举重、自行车、小口径步枪、越野赛跑、太极拳、太极剑、气功、拔河、象棋
、跳绳、踢毽子等。从1988年起,老年人门球、迪斯科操、妇女健美操及少儿田径、
球类也逐渐兴起。县体委、总工会、妇联、共青团、教育局、老干部局等部门不断联
合组织各种体育活动,有力促进了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普及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