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职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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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末期和民国时期县内只有较少的手工业者,其劳动艰辛,收入微薄,生活无
着。
1938年八路军东进抗日挺进纵队进入县境内活动,并建立了相应的组织和地方政
权,其工作人员仅少量津贴,与当地群众同甘共苦。1945年商河全境解放后,机关干
部和职工实行供给制,生活水平略高于县内农民。1949年全县有职工2020人,工资总
额35万元,人均173.3元。1955年人均增为347元。1956年按国家规定,统一了工资标
准,工人平均提高32%,国家机关人员平均提高14%,每人平均年工资399元。1963
年国家对职工工资又作了进一步调整,升级面达40%,每人每月平均增加2.5元。人
均年工资增至473元。职工生活随之提高,粗粮改为细粮,普遍穿机制服装,大部分
职工家庭有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等。1965年全县有职工5737人,工资总额287.6
万元。每人年均工资为501元。1966~1977年干部职工年平均工资一直保持在500元左
右。
1978年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好转及国家财力的增强,于1980、1982、1983、198
4、1985年分别给职工调升工资,1986年全县有职工13436人,工资总额1401.4万元,
人均工资1043元。1988年人均工资增为1516元,职工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食物构成
中的粮食比例明显下降,肉、蛋、海产品明显增加。服饰注重新颖、美观。90%以上
的职工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冰箱、洗衣机、收录机、电风扇。少数条件较好的家庭
有摩托车、录相机和空调设备。1990年全县有职工25083人,工资总额3859.6万元,
每人平均工资1538.7元,职工年末存款余额6208万元。食物讲究营养、穿着追求时髦
、高档,家用电器向更加高档发展。居住条件也有了较大改善,县城内职工居住面积
为17773平方米,户均实用面积49.34平方米,人均占有13.5平方米,全部为砖瓦、砖
混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