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农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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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商河县农民在封建制度的剥削下,生活极端贫困。1912~1937年间,人
均占有杂粮119公斤左右,一般家庭常年兼食糠菜,人均占有籽棉3公斤左右,多纺织
成粗布做衣被,不少家庭人均冬季一身棉,夏季一身单,不足一床被。皆住土房、睡
土炕,人均居住面积在5~8平方米之间,家用器具很少,除当地产红陶器皿外,较富
裕之家方有一桌两凳(椅),少数有旧式木柜或箱橱,而且多为几代人传用,尽皆破旧
。抗日战争期间,人均年占有粮食不到90公斤,棉花2公斤,房屋、家具多遭损坏。
1942年又遇蝗灾,全县3万余人靠出卖劳力顾口,不少家庭背井离乡。
1945年全县解放,中共商河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农民开展了土地改革,生产逐
渐发展,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到1949年建国时,人均占有农业产值65.70元,人均消
费品购买力为18元。人均占有粮食275公斤,棉花8.1公斤,居住面积增至10平方米。
购置的生活用品以暖水瓶、搪瓷面盆等为大件。之后,农业收入稳中有增。1957年人
均占有农业产值68.30元,人均消费品购买力23元,人均占有粮食282公斤,棉花11.
9公斤,居住面积13平方米。购置的商品转为自行车等等。1960~1962年连遭自然灾
害,农民生活水平下降。1962年人均占有农业产值45.4元,人均消费品购买力为31元
,人均口粮109.50公斤,棉花1.7公斤。多以地瓜干掺菜为主食。1963年后经济逐渐
好转。1965年人均占有农业产值101.80万元,人均消费品购买力为43元,人均占有粮
食272公斤,棉花3.8公斤,住房面积增至14平方米。缝纫机、收音机等较高档用品始
进农家。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农业生产破坏严重,农民生活受到影响
,人均口粮在180公斤左右,占有棉花7~8公斤。棉布、肉类、植物油、禽蛋、食糖
等消费品匮乏。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粮食产量大幅
度上升,农村工副业异军突起,农民生活显著改善。1981年始建砖瓦结构住房,添置
大衣柜、沙发等家具,毛料、化纤衣服渐多,棉花多用作棉絮。1982年家用电器喜进
农家。1983年农民全部细粮化,温饱问题基本解决。1986年人均总收入530.04元,纯
收入337.11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78.78元,消费粮食277公斤,棉花2.5公斤,植物
油4.4公斤,猪、牛、羊肉4.5公斤,蛋类1.68公斤。人均住房16平方米,其中1/3为
砖瓦结构。户均自行车1.3辆,缝纫机0.5架,收音机0.86台,手表0.63只,电视机0
.02台。1990年全县人均总收入839.01元,纯收入492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75.70元
,消费粮食236.6公斤,棉花2.8公斤,植物油5.7公斤,猪、牛、羊肉6.5公斤,蛋类
2.2公斤。人均住房27平方米,砖瓦、石砖瓦结构的近半数。户均自行车1.69辆,缝
纫机0.79架,钟表0.81只,手表1.49只,大衣柜0.92个,写字台0.5个,电风扇0.39
台,洗衣机0.01台,黑白电视机0.55台,彩色电视机0.02台,收录机0.1台,摩托车
0.02辆。全县农民储蓄余额91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