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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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装接电
供电局为了便于管理,逐步严格了报装接电手续。报装接电的程序为:申请--定
点--安装--验收合格--送电。凡新增用户,须提前向电业公司用电管理所提出用电申
请,向生产股递交工程材料预算书,公司批准同意,由用户和公司盖章后,方可进行
施工。工程施工完毕,由公司用电管理所、生产股组成验收小组,对新增线路设备等
全面进行验收,合格者方可送电并列为正式用户。

二抄表收费
县供电局依据水电部《供用电规则》、1976年电热价格和省《电力局电度计量工
作规程》,结合县内实际,于1977年9月制定了《电度计量和电费计收细则》,对计
量设备的要求、电价分类、抄表收费、违章窃电和欠费处理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和详
细说明。1981年4月,开始执行省电力工业局制定的电费管理工作制度。
1980年前,在抄表收费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抄表人员由线路班指派,人员不固
定,错抄、漏抄现象较多,收费不够合理。1981年,营业班成立,并制定了相应的制
度,定人、定时、定点抄表,定期核算,统一盖章,抄表收费工作有了好转,扭转了
拖欠电费的局面,做到了分类清楚,抄、核、收相符,保证了电费回收。

三用电稽察
为加强用电管理,济阳县供电局自1984年起配备了用电稽察专职人员,负责用电
稽察工作。稽察人员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不合理的用电收费、电度分类及偷漏电
现象认真检查,及时处理。供电局每年进行一次营业大检查,查出问题后,对当事人
批评教育,并追补电费。同时,根据境内照明、工业、农业三种用电不同价格的情况
,稽察人员做好用电分类计费,纠正了电价分不清,照明、农业、工业混价计费的现
象。从1982年开始,在农村实行了三回线、三块表分类计费的办法,新增用户不按三
线三表安装者不予送电,对老用户则逐步进行改造。到1990年底,全县大部分村庄已
实行三线、三表安装制度。此外,供电局还加强了城镇农村用电分类管理,对县直工
业实行了动力照明分类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