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黄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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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堤防管理
清代,黄河济阳县境内段由河防营防守。营勇平时巡查护管堤防,汛时防汛。1
930年,该段河防由第四河防分段防守。分段下设4个防守汛,各汛有汛长、汛目、文
书各1人,汛兵15人。平时汛长、汛目带领汛兵整修险工,护堤看树,汛期查险防守

建国后,县黄河修防段工务股设专人管理堤防,每分段设1名堤管员。堤管员负
责护堤宣传、联系护堤村庄、管理各村护堤员等工作。为加强堤防管理,1981年修防
段增设了工管股,专管堤防;1990年各分段堤管员达16人。1982年修防段设黄河公安
派出所,负责向沿黄群众进行法制和护堤宣传教育,清除堤防上的违章建筑物,查处
破坏工程设施、盗伐堤防树株、偷盗防汛物料等非法活动。
建国初期无群众管理堤防的组织,县、区、乡和沿黄村庄各有1名负责人兼管堤
防护管工作。无固定的护堤员,由沿黄村庄基干民兵护堤。1956年后,沿黄各村都确
定了护堤员。护堤员日夜守护堤防,及时消除堤防隐患,制止破坏堤防的行为。
堤防管理人员经常平整堤顶,填垫水沟浪窝,修做堤坡排水沟,整修堤肩小堰。
仅这类工程40多年来共完成土方20.88万立方米,投入工日60.66万个,资金121.32万
元,从而确保了堤身完整,堤顶平坦整洁,小堰及排水沟健全并合乎规格。同时还要
发动群众采用水灌、烟熏、翻掘洞穴等方法,捕捉獾、狐、地鼠、地猴、粪猪等害堤
动物。据统计,1972~1990年共捕捉害堤动物7.38万只。为消除堤防隐患,堤防管理
人员还多次进行堤防普查,发现堤身底下有旧决溢口门、獾狐洞穴、古代坟冢、军沟
堡垒及其他建筑物遗址形成的大小隐患2.44万处,并在这些隐患处采取了相应处理措
施,有的加固、翻修,有的锥探灌浆,使之密实,保证了堤防的安全。

二险工、护滩工程管理
清代及民国期间,险工与堤防统由河防营(后为河务分段)管理。建国后,济阳县
黄河修防段的各分段,都建立了险工、护滩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并设了工程班。领导
小组在县修防段工务股的指导下,带领工程班执行养护管理任务。1980年有6个工程
班,共66人。
1980年以后对险工、护滩工程的管理实行了“班坝责任制”,即由工程班分包各
险工和护滩工程,各段坝岸分包到人,人人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
分工人员经常了解、熟悉责任坝岸的现状,如长度、段数、各段坝岸的规模结构
、根石及强度等,定期观测水位、河势变化、溜势上提下延趋势,以及主、次坝吃溜
、根石浸水时间、坝岸出水高度等情况。观测时做好记录,发现有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汛期按照规定认真查水,探摸根石等。
工程班负责险工和护滩工程经常性的整修与养护,做到坝岸无裂缝、坍塌、沉陷
;乱石坝根石坡度一致,坡面平顺,无浮石、散石,无高杆蔓草,坝眉无残缺,土眉
有边棱;砌石坝灰缝勾抹严密,缝隙不透水,坝面经常保持平整,无碎石,无水沟浪
窝,无高杆杂草,宜种草处全植葛芭草;坝岸外沿2米内无草,5米内无树,便于抢险
;坝上沙石堆放规整有序,编号记方。

三引黄工程管理
黄河济阳段堤防上的6处引黄工程,管理范围是自引水口至防冲槽以下100米处。
邢家渡引黄闸于1974年建成后即建立了闸管所,属德州黄河修防处领导。1981年
,闸管所撤销,该闸归属济阳县修防段。沟杨家、张辛2处虹吸工程,原归济阳县水
利局管理,自1963年3月26日移交给县修防段。葛家店引黄闸与大柳树店、小街子虹
吸工程一直属县修防段管理。县修防段各分段负责本段内工程的具体管理与养护。县
修防段原由工务股负责引黄工程管理的业务指导,1981年移交与新建的工管股。
平时,管理人员对土和石砼工程的各部位经常检查,各种机械设备在启动和关停
前后,启闭设备在启闭前后,都做检查,遇有问题随时解决。每年汛前汛后由县修防
段组织干部、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涵闸、虹吸、扬水工程进行全面检查,以保证
各项工程安全度汛和正常发挥效用。检查的情况做好记录,归档保存。检查出的紧急
事故立即上报并及时处理;如有重大的工程损坏,即编报计划,经批准后修复。设备
管理人员对动力设备、启闭设备及时维修养护,经常保持其完好、安全、清洁、润滑
,启闭灵活;对通电线路及时维修,保持其安全畅通。
观测人员在引黄期间每日早8时观测闸前闸后水位,计算引水流量、沙量,并将
观测结果向县修防段汇报;水位骤涨骤落时增加观测次数。平时观测渗压,发现有非
常情况时分析其对工程的影响;大汛期间或水位涨落幅度较大时每天观测1次。观测
引黄建筑物伸缩缝的宽度、填充物的状况与流出痕迹。混凝土建筑物发生裂缝时,定
期观测其部位、走向、长度及变化情况,观测涵闸的沉陷、位移情况。
为保证引黄工程安全有效地引水,县修防段制订了涵闸、虹吸、扬水站工程的管
理办法和使用规定。其主要内容:严禁在涵闸等建筑物附近150米内爆破、炸鱼,严
禁履带和超重车辆由涵闸上通行;严禁机械带故障作业;流量超过5000立方米/秒不
引水,无上级指令不引水;虹吸管活动节前部引水管在汛前拆除、封闭,以保证洪汛
、凌汛期间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