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教育经费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8&A=23&rec=14&run=13

清代,教育经费的来源有学田收入、政府拨款和办学人员自筹等,民国时期主要
来源于学田年租、附捐、杂捐等。
建国后,国办中、小学的办学经费由国家负担,正式纳入国家财政预决算。县财
政和教育部门协调配合,对教育经费进行管理。国办学校教育经费的另一来源为学生
交纳的学杂费。60~70年代,县内各学校曾一度停收学杂费。进入80年代以后,各学
校逐步恢复了收学杂费的做法。民办学校的经费按着“集体办学,个人负担,国家扶
持”的原则筹集,另有学生交纳的学杂费作为民办学校教育经费的补充。
济阳县自1983年起倡行集资办教育。各乡镇按人口多少筹集资金交县财政局,集
资款的使用由集资委员会研究决定。据统计,1983~1990年,全县已集资928万元。
教育经费另一个来源是学生勤工俭学收入。

1949~1990年济阳县国家拨发教育经费统计表

单位:万元

┌──┬──┬──┬───┬──┬───┐
│年份│总额│年份│总额 │年份│总额 │
├──┼──┼──┼───┼──┼───┤
│1949│20.5│1963│65.5 │1977│161.2 │
├──┼──┼──┼───┼──┼───┤
│1950│25.6│1964│79.8 │1978│199.0 │
├──┼──┼──┼───┼──┼───┤
│1951│30.1│1965│79.0 │1979│229.0 │
├──┼──┼──┼───┼──┼───┤
│1952│33.4│1966│78.5 │1980│289.7 │
├──┼──┼──┼───┼──┼───┤
│1953│36.2│1967│85.5 │1981│264.6 │
├──┼──┼──┼───┼──┼───┤
│1954│36.2│1968│75.7 │1982│303.7 │
├──┼──┼──┼───┼──┼───┤
│1955│34.6│1969│79.4 │1983│304.2 │
├──┼──┼──┼───┼──┼───┤
│1956│59.9│1970│77.8 │1984│312.0 │
├──┼──┼──┼───┼──┼───┤
│1957│61.7│1971│105.6 │1985│410.0 │
├──┼──┼──┼───┼──┼───┤
│1958│76.3│1972│140.7 │1986│417.0 │
├──┼──┼──┼───┼──┼───┤
│1959│83.6│1973│148.1 │1987│417.0 │
├──┼──┼──┼───┼──┼───┤
│1960│95.1│1974│148.1 │1988│615.0 │
├──┼──┼──┼───┼──┼───┤
│1961│72.9│1975│160.1 │1989│732.0 │
├──┼──┼──┼───┼──┼───┤
│1962│65.0│1976│168.6 │1990│80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