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工人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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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济阳县工商业十分落后,常年性的工厂、店铺不多,工人很少,而且多
在手工作坊工作。1933年,全县共有手工作坊工人约770人。到建国前夕,全县手工
业工人增加到1900余人。建国后,随着社会主义企、事业的发展,工人队伍,特别是
固定工队伍逐步发展壮大起来。

一全民所有制固定工
建国初期,济阳县国营企业和事业单位数量少,规模小,全民所有制工人为数不
多。1950年底,全县有全民所有制固定工115人。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国民经济和
各项事业发展较快,工人队伍相应地扩大;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完成
后,公私合营企业的部分职工转为全民所有制固定工,工人数量进一步增加,1957年
达到635人。
“大跃进”期间,由于大办工业,从农村大量招收工人,工人数量猛增。1958年
底,全县全民所有制固定工增加到1339人。
60年代初,国民经济调整,济阳县停办了一批工厂,精简下放了一大批工人。到
1966年,全民所有制固定工减至343人。
“文化大革命”前期,全县局势动荡不安,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受到严重影响,
工人数量增加不多。“文化大革命”后期,各方面的工作有所恢复。劳动部门分别于
1971、1972年两次招工,全民所有制固定工在1972年底增加到916人。此后,全民所
有制固定工队伍一直保持着不断增长的势头,1982年达到2084人,1985年增加到298
2人,1990年又增加到10256人。

二集体所有制固定工
建国初期,随着供销合作社和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的兴办,出现了集体所有制职工
,但其中多数是农民临时工,吃商品粮的固定工并不多。“大跃进”期间,公社工业
一哄而起,集体所有制职工大量增加,但仍以农民临时工为多。到1966年,全县集体
企业固定工只有432人。“文化大革命”后期,特别是1970年以后,济阳县集体企业
,尤其是县属集体企业生产规模发展较快,与此相适应,集体企业固定工增加较多,
1978年达到1367人。
1978年以后,县属集体企业迅速发展;乡镇企业异军突起,部分全民单位也先后
兴办附属企业(集体性质),集体所有制固定工不断增加,1990年增加到2671人。

三临时工
济阳县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从50年代起招收使用临时工。全县1960~1966年共招
用临时工1104人;1969~1970年共招用临时工1200人;1978年招用的临时工达到478
2人;1985年共招用临时工4137人。1989年开始临时工下放、留转(留用转为合同工)
时,全县共有临时工2157人。

四合同工
1984年以前,济阳县部分企业曾使用过合同工,但所谓合同只不过是企业和工人
之间的一种协议,合同工本质上仍为临时工。1984年,全县开始劳动用工制度改革,
此后招用的工人全部为合同制工人,这些工人纳入劳动计划进行管理,就业由劳动部
门负责统一安排,基本工资仍由国家作统一规定,吃商品粮。1989年,济阳县开始对
临时工实行下放、留转。原是非农业户口的,留转后为合同制工人;原是农业户口的
,留转后为农民合同制工人。此次留转,全县全民单位共有78人转为全民合同制工人
,604人转为农民合同制工人。集体单位共有26人转为集体合同制工人,765人转为农
民合同制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