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人民民政机构 资料库:济阳县情资料库 章节:民政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8/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8/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8/section/20/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8/section/20/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8/section/20/article/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18/section/20/article/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44年1月,济阳县抗日民主政府设民政科。1957年民政科改称民政局。“文化 大革命”开始后,民政工作一度由县委革命委员会政治部负责。1972年6月民政局恢 复。1978年民政局内始设股、室。1990年局内设有秘书、社会、优抚3个股和安置、 地名2个办公室,共有16名工作人员。自民政局(科)建立后,各基层政权(先后为区、 乡、公社、乡镇)都配有民政助理员,村设民事调解员。自抗日民主政权建立至新中 国成立,民政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动员参军、支援前线、救济救灾和基层政权建设等。 建国后,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保障和行政管理三大内容中各有一部分属于民政工作。